(法治在线.中国 汕尾讯)连日来,黄绍可实名举报陆丰市教育局副局长翁某东和监察股副股长洪某泽办案不公,违法包庇陆丰市大安中学校长黄某望事宜,此事已向中央巡视组进行举报。
此事说来话长。黄绍可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大安镇人,系大安中学教师。他1989年9月参加教育工作,1995年8月在陆丰市大安中学任教至今,将35年的宝贵青春奉献给了教育事业。
2018年7月,因妻子多病缠身导致抑郁,为不影响教学工作又有更多时间照顾妻子,黄绍可向校长黄某望提出参与支教。此后,黄某望同意黄绍可参与支教并提出条件:关于其支教补贴和绩效要由黄某望个人支配。此后,支教三年,黄绍可6万元补贴和3.6万元绩效全部被黄某望占为己有。
2021―2022年期间没有支教任务,黄某望劝黄绍可去单位挂职,黄绍可也没找到挂职单位。2022年8月份,黄某望通知黄绍可,说他被人举报吃空饷,即2020―2021年没有去支教却领取了工资和补贴。2024年7月23日,陆丰市教育局监察股立案调查,黄某望提醒黄绍可,不要牵涉他。黄绍可在接受调查时,迫于上下级关系,就没有透露黄某望的职务侵占行为。
2025年7月18日,黄绍可被陆丰市教育局作出予以开除的决定。对此处理结果黄绍可不服,因为黄绍可并未吃空饷。期间,黄绍可的确有脱岗行为,主要是照顾生病的妻子,对此他深感内疚,也愿意接受处罚,但陆丰市教育局对黄绍可予以“开除”却显得处罚过重。
黄绍可认为,受处分的错误事实不符合属实、处分单位作出处分所依据的法规不准确,本人受处分的档次过重,故对此决定要求申请复核:①脱岗是领导知情的;②《支教三方协议书》不是黄绍可伪造的,是2021年7月2日到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的,不存在伪造情况;③实际到黄绍可手上的工资和补贴数额有误。要求重新核准;④要求从轻处分,给黄绍可保留教师岗位。
对于黄绍可这样一个临近退休、家有严重病患者的家庭,无疑雪上加霜。其诉求是:保留教师岗位,继续参加教育事业,为教育做贡献。理由和依据:①黄绍可是一个普通教师,一贯服从于组织领导安排,在当时特殊的情况下,因家庭特殊原因,在征得校长同意后才离岗照顾家人。②派选支教的信息,是从陆丰市教育局传达到学校,学校拿到支教文件材料,学校再通知黄绍可去落实支教任务。然而,学校(大安中学)装作不知道,并未派黄绍可前往支教,为了便于操作,并嘱咐黄绍可不要随意在学校出现,才导致黄绍可未在校、未在岗的情况,而非本人意愿。③实际到黄绍可手上的工资和补贴数额有误,要求重新核准;④黄绍可在教育事业奉献了35年,现在已临近退休年龄了,老婆有病小孩在校读书,无生活来源,需要维持家庭生活,恳求组织从轻处罚,保留本人教师岗位,愿意接受组织的罚款,降职,降薪处理。
处理决定出来后,黄绍可曾多次向陆丰市教育局要求复核,主管纪监的副局长翁某东和监察股副股长洪某泽包庇校长黄某望,对黄绍可新提供材料和事实,不予理会。
希望相关部门重新查办此案,公正办案。对此,本网也将持续关注。(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