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本人陈培钊实名举报汕头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和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非法接受他人指使随意变相更改郑旭红死亡尸检结论,实行严重违纪违法的犯罪行为,直接影响司法量刑判决及司法公正。目前有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前台对话录音证据证明有相关政府人员参与指使和改变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政府严查督办,还死者郑旭红冤情公道,以正司法公正。
特此举报。
事实理由
1、陈奕凯起诉离婚(因婚外情,对方已怀孕在身急于离婚,且因长期家爆,事后几个月社会人仕说出实情,拿出了陈奕凯情人的相片),于2017年2月8日离婚开庭,郑旭红不同意离婚,法庭未判决,于2017年2月16日晚上8点左右就被叫人上门欧打,陈奕凯当晚叫了陈吟英(陈奕凯母亲,与陈奕凯被保释后几天后又被市刑警批捕,陈奕凯没有批捕,陈吟英被批捕几天后在看守死意外死亡),山前村陈吟坤、陈利文、陈利武(陈吟坤二个儿子)、前园村陈奕卿、陈耀光、陈锐洪(陈奕聊一家人)、陈奕华、陈仰明(夫妻),这些都是他们亲戚,都认识的,还有一些不认识的,可想而知没有预谋策划当来4个外村的人都案发时间到了案发现场(据郑旭红当晚回忆时说,他们除了对她行凶之外,还准备等娘家人在无准备时到了案发现场下死手,所以第一时间非常惊慌不敢向娘家求救)。16日当晚郑旭红都三个小孩未吃晚饭,陈吟英趁郑旭红要吃饭时找借口后动手掴郑旭红,陈奕卿就从前进来打郑旭红,在小孩帮忙下郑旭红逃跑后门,陈奕华拦着郑旭红不让逃跑,在后门就被三人打死。因陈奕华抗辩是去劝架,所以市检算了视频时间,被欧打约26分钟(从陈奕华进去到郑旭红走出来)的有力证据,结合证人阿盛及陈吟英的证词,应证陈奕华是直接参与行凶行为的,后陈奕华追到汇康门口,还分别二次拿保温杯,剪刀要继续行凶(被陈培钊抢过,祥见现场网传视频),陈培钊、陈佩敏、陈佩娜(郑旭红三个子女)是唯一在场证人,因陈奕华抗辩是无坦白交代犯罪情节,市检庭审认定在法律法规上不构成自首情节。当天晚上陈奕凯反锁大门,不让被害人就医,第二天郑旭红老父亲马上找村书记陈钦波反映情况,村书记得知事态严重,担心郑旭红惨死家中马上报警并组织村干部叫陈奕凯开门锁,陈奕凯找各种理由就是不开门,村委会无奈下强硬态度,否则将强制割门,陈奕凯才不情不愿的过来开门,才第一时间由郑旭红老父亲及娘家房亲送医。郑旭红于2017年2月19日晚上抢求无效死亡。(内腔动脉血管隐避性破裂,内出血致死,法医现场公开确认被欧打致死结论无误)。
2、陈培钊见证整个过程,案发前二天,陈奕凯在家因离婚带走陈培钊寄养在外的事与郑旭红发生口角,陈奕华也参与其中,陈奕凯暗中指使陈奕华出手打郑旭红,陈奕华则说无准备且人少,等准备好叫齐人再动手,当时陈培钊听到这话暗生惊谎,多次发微信叫郑旭红如果他们人多动手打她时千万不能逃往后门,陈培钊认为后巷僻静,发生被打时无邻居发现劝架保护(这个信息郑旭红曾打开微信给我看过,当时以为小孩只是担心她妈妈的安全问题没有太在意),在派出所做证人证词笔录时才说出事情他的所见所闻,整个过程都是他父亲陈奕凯精心策划的,派出所则以小孩的证词力度不够为由认定陈奕凯无参与现场而与陈吟英被保释,后陈吟英被保释约10天左右后才被市刑警批捕,(据社会人仕传言从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当时是一位副市长交待不办陈奕凯的,保护伞起作用),家属一直多次到市政府及公检法各部门信访无果。证人陈培钊在保护郑旭红时还被陈奕卿捶打轻伤,陈培钊在苦苦哀求无果时,眼看凶手的残忍无情欧打之凶狠时,且邻居无人发现,回神时跑到隔壁汇康店叫保安伯过来帮忙,保安到场时都无法分开凶手,后阿盛及其他人到了才分开,但陈奕华穷追不舍,一直追打郑旭红到汇康门口,随手拿钢保温水瓶及剪刀要打死郑旭红,都被陈培钊挡在中间及时抢掉,陈奕凯到现场之后要动手打郑旭红,陈奕华说"人多,不要出手,她出手就好",陈奕凯时指使陈奕华"把她死",对话都被陈培钊听到,一直挡在他妈妈前面。(据郑旭红在医院时回忆说,陈吟坤在后巷现场还指着郑旭红叫嚣说:他们是有人的,你去叫你娘家人来看能怎么样)。
3、庭审期间市检公诉科对这案做了全面的举证:对死因问题市检因社会影响过大,且对方是做无罪辩护(说是医死的,不是被死的,然后在社会散布遥言是医院的责任),市检从不同机构不时间不同时出席检验申请三位法医对郑旭红死因进分晰死因,结论一致是打死无误,与医疗无关,所以认定是欧打致死,且凶手手段特别残忍,对郑旭红被欧打过程凶手是下死手要致郑旭红死地的,郑旭红在被欧打到死亡的时间内是非常惊流谎与痛苦的,只是不想和你们娘家人说出,从过往案例无发现这么凶残的致死案例,整个市检察官对此案愤愤不平(庭审期间陈检与我说出情况)。另外,庭审期间,凶手陈奕卿不但不认罪还为同凶陈吟英向当庭庭长申冤,而陈奕华不认罪,在证据证人面前不坦白,市检当庭认定不构成自首情节,且案件质对社会影响恶劣,要求从严、从重判决。
1、4份尸检报告随便出,前后矛盾的,第一份是100%他杀致死,第二份时隔14个月后出的(都是汕头大学法医出,他们说是派出所要求他们这样出的,他们也办法,叫我们认定第一份,不要去承认第二,前台说出的),及第三,四份时隔2-3年后乱出报告,省高院时由南方医科大学出的,2、将责任摧给医院,法律是维护正义的,不是给犯罪份子洗白的。3、犯罪份子穷凶极恶,在证据证人面前,狡辩、不认罪、不悔罪,表明态度极其恶劣,4、事件引起社会公愤,各媒体电视台有转播,各界人仕自愿联名要求政府严惩凶手,5、传说省高院判决庭受贿,可以说是集体贪污受贿,所以正义天平倾斜。
我们被害人家属不承认汕头大学法医第二份鉴定的原因是:据法医院人员相告,之所以出第二是由于揭阳市公安局多次恳求汕头大学法医按他们的要求做多一份尸检报告结论,同时叫我们不要去承认第二份报告,与第一份尸检报告结论时隔14个月后重新做的报告,造成郑旭红本来的死因明白且清楚的事实变成死于多样化,迷离朴塑,目的就是让犯罪子有洗罪的手段。汕头法医第一份最原始的报告死因结论直接、间接他杀100%;汕头法医第二份最14个月后人为操作出的报告死因结论直接他杀约70%,间接医疗参与度约30%;
更不承认:2年后南方医科法医第三、四份抄袭的死亡尸检报告:死因结论直接他杀约60-79%左右、间接医疗参与度约21-40%。
总结:郑旭红的死因由直接100%他杀演变成死于不确定性的随机慨率,更有可能发展至未来的死亡原因结论目前的生物法医科学无法准确判定及随时随机发生变化,且有待考证。高手在法医院中。
非法接受他人指使变相更改郑旭红死亡尸检结论,实行严重犯罪行为,直接影响司法量刑判决及司法公正。要求政府严查。
举报人:陈培钊(郑旭红长子)
举报日期: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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