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梨树县一起冤案错案始末》

2025-02-25 15:14: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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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北吉林松辽平原腹地有一个梨树县。当地的农业产业,在肥沃的黑土地上创造出了件件显赫惠民业绩,因此,梨树县以往成功的农业产业模式一度在全国闻名。
   近年来,梨树大地又发生了一起人尽皆知的冤假错案。数名法官故意违反法律、违背道德良心,错审错判,错执行,故意与罪犯分子等人共谋,制造了一桩害人不浅的司法冤案。
  同时,该案中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执法部门,还存在着个别执法人员共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私下相互勾结,甘愿唯利是图参与该起冤案动手脚,用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想方设法迫害该案中的被害人尹春生。其过程,让被害人至今都不敢去回忆,其后果,让被害人尹春生存世难忘,甚至终身惊吓失常!
    近日,该案被害人尹春生通过网络向媒体寻求关注,举证了证据,并详细讲述了该起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发生之后的当下现状,其中的“故事”情节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着实让人不敢相信,本案中的法官及后续的执法者,他们的那些非法作为竟是如此的胆大包天。

    案件真相! 梨树县东南隅有个蔡家镇。2013年,当地农民尹春生投资800余万元,在当地建起了泉汇粮贸收储有限公司。据当地村民讲,尹春生为人善良,精明能干,项目投入第二年,粮库就进入了繁荣发展阶段,既方便了当地群众卖粮,又为国家上缴了一笔税收。 
  2015年春,尹春生与当地村民闫海超、有几笔已经偿还完毕的债务。后闫海超又伙同王淑杰,其二人通过蓄谋故意制造出这几笔债务还存在“纠纷”假象,于是尹春生被王淑杰起诉至梨树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案主审法官刘连生明知这笔债务“纠纷”存在众多疑点和严重问题,纠纷本不真实,却故意违背法律程序,未经调查核实,便做出了(2017)吉0322民初2143号被害人尹春生缺席出庭的判决。事后证明,尹春生根本没接到法院开庭通知,如若不然,尹春生怎会在所有证据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不去出庭举证辩护呢!另外,该案的所有判决材料和“证据”不得不叫人怀疑,是刘连生与书记员韩雪冬和王淑杰及其出庭代理律师共同杜撰伪造的。在这种情况下,这起严重的冤假错案由此便产生了。
   然而,就是这起本不应该生效的判决,在刘连生法官等人的私下运作下,却堂而皇之的进入到急速执行阶段。在被强制执行期间,尹春生曾多次向执行法官出具有力的法理证据,证明自己是冤枉的,可执行法官陆默然、王恒就是不予理会、也不向院领导汇报,期间,该二人还存在不予送达执行通知书、非工作时间一人执法办案、过激执法、强制拘留被害人等一系列严重违规操作行为。 他们在幕后人的操纵下,就是手持错误判决,不问青红皂白,随时随地进行拘留尹春生,该案中这两个法院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和做法,真应该被“编辑成“典型”剧本演绎传播,警示行业系统的其他执法人员,如何做好基层法院执法工作。
   自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在3年时间里,尹春生共计被拘留5次、总共262天。先后在梨树县、异地双辽市看守所拘留关押,这期间他还遭受到了多次刑讯逼供,关笼子、反绑电线等非人的折磨。

注(图片系彼害人在法院执行庭临时关押,不知是谁给予了偷拍?并且上传到当地58同城,在法院内谁给拍的,又怎能会外流上传到互联网?)

   案件审理期间,闫海超、王淑杰还找到一系列人员出庭为他们做伪证。同时,法院送达的很多与案件相关的材料上,均不是尹春生本人签字。由此证明,该案中的审判和执行法官他们都严重存在违反人民法院的审理规程,是有意制造系列假的证据、制造假案,强硬出判决,然后去真执行,并且是下黑手往死里执行。
    在四平市检察院督办下,责令梨树县法院再审。(再审判决号(2022)吉0322民再3号),时至今日被害人尹春生才得以翻案,洗清不白之冤。
    更可悲的是, 2018年8月,梨树县法院下令查封尹春生的粮贸公司账号及所有银行卡号。自2018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3日,查封期却是3年。这里边人为的有涉嫌超时查封的故意,如此一来,尹春生公司一下子陷入瘫痪状态。公司正在办理各种手续,县领导和相关部门已经批复完的厂房基础设施、水泥地面、烘干塔、库房、锅炉房等均被当地有关部门列为违建,并且马上都遭到了拆除,昔日繁荣兴旺的粮库遭受了灭顶之灾,成为一片废墟。 
  尹春生400多万血汗钱顷刻间化作乌有,他还要遭受在拘留里的各种非人折磨,因遭此冤屈的打击,其父母更经受不了儿子数次被抓拘留的恶讯,很快双双离世。有次,尹春生在春节临近期间被执行法官陆默然强制带走,其高龄的父母双双跪下磕头向其恳请,快过年了能不能先缓一缓再抓我儿子,可冷血动物般执行的陆默然法官,硬性抓走尹春生去拘留。这种丧失人性的司法执法者,究竟是什么利益在驱动?
   在这起严重的冤假错案面前,尹春生及家人自然不会就此妥协,便艰难的走上了上访之路,多次到吉林省、四平市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上诉。
   苍天不负有心人 !终在强大的确凿事实证据面前和社会舆论压力下,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撤销梨树县法院的错误裁决,为尹春生冤案彻底翻案。赔偿尹春生人身自由赔偿金90638元,支付尹春生精神损害抚慰金45000元。
    恶有恶报,本案的始作俑者闫海超犯非法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然而叫人不解的是,另一主犯王淑杰本身与尹春生毫无直接经济瓜葛,却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至今仍逍遥法外。错审错判的法盲法官们却或是庭审高座,或是颐养天年,均逃脱了他们在该起冤案中本该承负的责任,依旧耀武扬威,暗沾自喜。殊不知,正义它迟早会到来!
    梨树县法院等司法系统做出的错误判决、错误执行、错误查封,给受害人造成的重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该还给被害人尹春生一个清白公道。
    如今本案,看似已经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尹春生的冤案得到了平冤昭雪!然而,本案造成的社会影响应该由谁买单?尹春生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赔付?故意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审判法官又当何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和后期无视法律的、涉嫌违法的其他几个执法机关的执法者又该负什么责任,该承担什么后果呢?
  透过现象看本质,该起冤案在事实及证据面前,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才得以平反昭雪,试问如若不然呢?该案中已被绳之以法正在服刑的首犯之一闫海超,他只是个顶包扛雷的,而另一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淑杰至今仍逍遥法外,这种“神来之笔”的保护操作现象正常吗?能信服于雪亮眼睛的人民群众吗?
  故意制造本起冤案的所有其他参与人员,特别是涉嫌违法犯罪的初审法官刘连生、和执行法官陆默然等系列公职人员,都应该有个正义的“审判”,这样法律才会保持着初始的本色,才能叫民信服,去做守法的公民。

2025年2月25日



 

(责编:x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