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村民彭北文:荒唐透顶的判决

2024-12-25 16:39: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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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

     本人彭北文,男,69 岁,住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桐木村,身份证号码:360311195601200519,因重婚罪和爆炸罪,于 1995 年被上栗区人民法院判处重婚罪一年六个月,

    爆炸罪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4 年,本人犯重婚是实,我认罪服判。但犯爆炸罪是冤枉的,是公检法少数办案人员为了各自的私利,联手故意制造的假爆炸案和罪恶。

    事实和理由如下:1992 年 5 月 25 日,桐木镇出口花炮厂引线收发室发现一个由打火机缝包针等工具组成的引爆 装置,当时上栗区办案机关破案不了了之,真凶至今逍遥法外。同年 8 月 6 日,该厂硝药中转库又发生一起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二人重伤,当时桐木镇人民政府确认是职工违反 操作规程而造成的火灾责任事故,上栗区办案机关经区委领导同意,同样确认是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受处罚的有厂长金雪文、副厂长刘定桂、车间主任阳言炳、直接责任人刘梅兰和全厂职工几百人取消安全奖。至今 30 多年过去,受处罚的人没有一个人申诉不服,这说明县镇二级人民政府对责任事故的认定是完全正确的。

    1994 年,上栗区办案机关发现我犯了重婚后,怀疑花炮

    厂的二次事故是我人为作案,逐将我抓起来交萍乡市公安局刑讯逼供十几个日日夜夜,在生不如死、求死不能的折磨下, 我被迫迎合逼供者的指向和意愿,被迫承认花炮厂的二次事故都是我人为作案所造成。但由于我是无辜的,我刑讯逼供下的口供与案件事实完全是两码事,尽管如此,1995 年,上栗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相富还是勉强以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鉴于本案系萍乡市公安局交办的案件为主要定罪理由,判处我重婚一年六个月,冤判我犯爆炸罪 15 年,这一冤判,毫无疑问是对县镇二级人民政府的诋毁和挑衅,更是对责任事故认定的否认,并且二个可怜的基本清楚,基本充 分,写在庄严的判决书中,足见其含水量有多高,但含水量最高也要判 15 年,因为判决的理由是:(鉴于)考虑到按照本案是市公安局交办的为前提,而唯独没有考虑到没按照全国人大制定的刑诉法去判决,难道法院不懂刑诉法吗?不知道刑诉法是全国人大、全国人民制定的吗?

     因为同一事件,二级政府早三年就对该事故作出了认定,并且认定书和爆炸案卷宗存放一起,法官在明知是责任事故的前提下,仍然昧着良心,藐视政府和法律,故意制造假案, 制造罪恶、坑害无辜。同时公安局的交办成了定罪量刑的主要理由写在判决书中,这一定罪理由是由刑诉法哪条法律规定的?毫无疑问,刑诉法根本没有这一规定,那判决书本身就是枉法裁判的最好罪证,因为判决书背叛了刑诉法,刑诉法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共同制定的,公安局难道可以凌驾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之上吗?所以这是一份荒唐透顶的非法判决书。再说,公安局既刑讯逼供取证又亲自干涉法院的审判,其动机目的昭然若揭,不打自招,都是为了破案立功,邀功领赏,掩盖其非法取证的犯罪行为,这纯属典型的监守自盗,因为非法取证和枉法裁判都是逼供者同一个人导演,所以法院李相富审判长其实就是一个摆设。(并且李相富曾经诚恳对我说“是上面压着他判的,他不判我连工作都保不住”。李相富的话我有录音),李相富的话和判决书中的判决理由及公安局干涉审判的犯罪行为,三点成一线、无缝对接,组成了完整的造假证据链,至此假爆炸案为什么会制造成功?一切都明白了,因为运动员裁判员都是市公安局。到此,本案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成立,刑讯逼判、暴力压判成立,这两个成立的理由都源自于公安局非法干涉审判的犯罪行为是事实,是公安局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露馅了。公安局专破别人的案,这次却自己破了自己刑讯逼供的案,此时,任何没有刑讯逼供、暴力压判的狡辩都是多余的废话, 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至此,同一事件作出了二种不同处罚,既是责任事故又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好几百,比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冤案一 案两凶更荒唐百倍以上,因爆炸案纯属故意制造。这一冤判 究竟打肿了谁的脸?刑事审判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是以刑讯逼供者的交办为依据为准绳?李相富审判长以公安局的交办为主要定罪理由,这是人情案还是关系案? 尽管假爆炸案有多层保护伞,但最多最大的保护伞也不能保护假案,保护罪恶啊!

    我实在不明白,相关部门为什么要浪费国家这么多警力、

    财力、物力等去故意制造一桩罪恶,并且三十多年来长期耗资老百姓和纳税人的血汗钱保护维持这一罪恶,而受罪被冤的无辜人竟是一位共和国的忠诚战士、老兵、老共产党员, 曾经有功于党国和人民,还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可叹、悲哀啊!

     为此,我以苦苦爬行依法申冤三十年,然而四处碰壁, 走投无路,守法的小民硬是寸步难行,而故意制造假案、故意制造罪恶的办案人员,他们故意犯罪却高高在上、升官晋级,这是什么世道。被逼无奈,今天我实名公开向全国人民举报,请求中央领导下派调查组明察冤情,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异地侦办爆炸案,请求中央退伍老兵事务部依法救救我这个被长期遭受迫害的无辜致残老兵啊,请求社会各界人士、良心媒体记者前来调查采访评论,以检验我的诉说是否真实,并亲眼验视一下二级政府对责任事故的认定书和人情关系案是否真的写在判决书中,从而让你一饱眼福“什么是荒唐透顶”,万分感谢,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社会自有公论,人民自有公道。

   此致

     全国人民

    举报人:彭北文

彭北文本人说明:

①本人没有什么文化,以上语言表达肯定有不妥之处,请大家予以纠正,但举报办案人员故意制造假爆炸案,事实清楚,铁证如山!受篇幅和时间限制,假爆炸案还有许多更荒唐的事没法写完。

②本举报与社会见面后,我也许会和许多被冤者一样被当成精神病人或以寻衅滋事关押起来,从而使假爆炸案沉冤千古,但我始终坚信“人在做,天在看;苍天有眼—— 这个苍天就是人民”。

③爆炸案为什么不按刑诉法规定定罪量刑,而按照公安局交办定罪量刑,这明摆着的审判程序完全违法,二审法院及上层保护伞难道真的看不懂吗?

 

编者按:

  以上来信全文刊登,未作任何修改。来信内容是由当事人核实,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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