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为何会出现一张没有执行的判决书

2024-08-14 10:12:07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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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黄俊侠(身份证号码:320303196506051241),江苏徐州人,事情发生于1991年9月10号晚我被以王秋梅为首的5人犯罪团伙有预谋的手拿凶器踹门闯入我家中把我夫妻俩砍伤,报警后经徐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我夫妻两人均构成重伤(我面部毁容)。
     
将我夫妻俩砍伤主犯王秋梅(在取保候审期间,1992年7月22号改名王梅)被判刑五年,然而判刑后并没有执行实刑,而只是纸面判刑;王秋梅(王梅)一直在单位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上班,我手中有她单位出具的工作履历文件证明。
     
当我反映情况时,徐州市检察院胡新华处长给我们一套主犯王秋梅在常州监狱服刑的资料漏洞百出(比如释放证明上显示性别男、年龄也不对等),造假严重,徐州市看守所到现在都没有主犯王秋梅在看守所的羁押资料。2021年5月10号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邢洁副检察长,和平办事处领导到常州监狱核实主犯王秋梅是否在常州监狱服刑,常州监狱李支队长说没有交接材料,没有三书一表,没有当地执法部门押送,王秋梅却在常州监狱服刑,天大的笑话(有录像视频在徐州市泉山区政法委那里)。
    
主凶柳振喜不但有前科,还是造成夫妻俩重伤的主凶(我面部毁容的实施者),其哥柳振平是徐州市黑恶势力张三(张光明)的得力干将,左膀右臂,造成两个重伤害,确被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宋瑶判处判三缓四,重罪轻判。
     
到目前为止,共同犯罪的另两人刘德美,李全胜没有承担任何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我黄俊侠的诉求是,王秋梅(现已改名为王梅)按照刑事判决,进入监狱服刑,柳振喜造成两人重伤害,判处缓刑,严重重罪轻判,要求依法判处实行,另外两个参与者刘德美,李全胜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彻查此案,挖出幕后保护伞,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在这起刑事案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徐州市检察院狱政科胡新华,徐州市泉山区政法委单某华,泉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邢洁,泉山区法院副院长陈思田(曾是此案的公诉人)、徐州市信访局副局长王刚不作为,没有担当是对违法乱纪的包庇和纵容,徇私枉法,造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此案历时30多年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我强烈呼吁要求有关单位追究他们的责任。
     
资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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