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力度,实践中不少企业因土地开发迟滞等问题面临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北京市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北临城市道路凉水河二街,东临赛升药业的用地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亦庄总部基地项目(简称“同仁堂亦庄基地”),建筑功能为生产厂房、物流中心、生产配套、研发中心等规划占用地130亩,目前同仁堂亦庄基地项目闲置近十年未开发建设,此项目闲置土地是否会被政府收回呢?
根据亦庄开发区某工作人员透露:同仁堂亦庄基地项目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2日。因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设计规划等原因,项目进场后于2016年10月停工,随后在2018年10月二次进场后,完成全部临时建筑设施工程及部分土方开挖于2019年4月停工至今。目前项目现场四周围挡全封闭,临建相关设施因超出使用年限及临建规证到期均已拆除,红线内基坑土方部分开挖。该项目已经停工近十年,项目现场杂草丛生,工地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坍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浸水、老化、漏电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市、县国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市、县国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作出 《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同仁堂拿地不开发闲置土地满十年是否会被亦庄开发区政府收回呢?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