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山西河曲实名举报谁动了我的小流域补偿款,官方回复难自圆其说!

2023-09-27 10:48: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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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前文报道了“山西河曲大峪村民实名举报:多年开发的坝地被征用,地补款在何方?”,报道一经发出,当事人张七小就受到了本村书记赵春明及楼子营镇镇长 王悦军的上门责难:以其举报内容不实为由要求强制删文,在当事人的坚决抵制下悻悻而归;张七小含着眼泪和记者说,我没有治理成,村镇为什么要给我树木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这不明摆着欺负我吗,王镇长和村支部书记来到我家,还逼着让我删稿。


后本报记者向楼子营镇党委书记赵雪冰致电,赵书记口头回复称:补偿款已经全部给付到位,因张七小并没有对小流域实施治理,加之合同已经到期,土地已经被村委会收回,特占地补偿款就没有张七小的(根据录音整理)。
据此,官方回复与当事人所诉大不相同。张七小向上级部门反映了多次,包括向巡视组反映问题,最终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还是:河曲县楼子营镇政府。据张七小自述:每次的结果都不外乎,不要闹、已补偿、受压制!他的诉求反映了“多次”,为什么没得到解决?所以我们能够想象到的答案只有一种:楼子营镇党委政府不积极面对问题,不关注群众诉求,才导致于当事人穷尽办法寻求媒体曝光。
依据张七小提供的证据,结合同村同样享受补偿人员的情况,我们咨询了本报律师库专家,提出以下几点问题:


一、张七小持有的户名为张德山的河曲县人民政府颁发的(83)河政流证字第 号承包治理小流域面积使用证是否真实有效?
二、张七小对该小流域是否进行了治理?治理是否有成效?
三、依据张七小提供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清单,载明树木有很多,这些附着物在不在土地上生长?
综合以上这些问题,当事人张七小再次向官方问政:
一、大峪村党支部书记赵春明说:该地块已经村委会表决收回,为什么当事人不知情?不到场?不向当事人释明收回理由?
二、发文后,楼子营镇镇长王悦军和大峪村支部书记赵春明第一时间上门“逼宫”责令删帖,意欲何为?
三、楼子营镇党委书记赵雪冰电话回复委婉,既主观认定:张七小是想多要钱才举报的,又说他并没有咋治理土地,是照顾张七小才补了他钱;同时又表明没有给张七小全额补偿,那么地补款究竟给了谁?
据张七小提供证件显示:”小流域治理实行谁治理谁经营,归谁受益,发给使用证,既不承担征购、提留、税收任务,又允许子女继承”。实行“以户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必须贯策:统一规划,自愿承包、综合治理、经营自主、长期不变的原则。同时,在证件背面第一条也释明了:治理期限为五年,如不信守合同、不能按期达到治理要求的,集体可以收回。而据张七小称述:从1983年至2021年,在陈家沟除草植树、围堰拦水、开垦坡地、打坝淤地花了数2十多万元,地亩从50亩扩展到118亩(由测量图斑可见)。


从当事人反映的真实情况与本报了解到的官方回复对比,显然官方回复不能自圆其说。如果张德山、张七小父子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对陈家沟治理有所成效,那么该地块早在1988年就被集体收回了;除草植树、围堰拦水、开垦坡地、打坝淤地,从50亩到118亩地,这显然是有成效的,那么也就应该依据治理人长期不变的原则继续归其承包;张七小领取的全部是地上附着物补助款,没有治理土地,这些树又从何而长?附着物从何而补?


楼子营镇党委书记赵雪冰的回复有失偏颇,镇长王悦军及大峪村书记赵春明上门胁迫删帖更是行为欠妥,占地补偿分配亦有失公允!代表政府的回复与事实不附、难以服众。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了政府当初鼓励农民积极治理小流域的初衷,又伤害了治理小流域村民的合法利益,而且破坏干群关系激化了社会矛盾。河曲县楼子营镇党委和政府不应不作为、慢作为,而应该积极而为,给实名举报群众一个合理的答案!
本报将持续关注!

(责编:zcn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