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淅川县毛堂乡高沟村村民反映称:他们组的土地莫名其妙被人占领建养殖场了,经实地了解得知,在建中的养殖场位于高沟村曹家沟组的上游,占地面积约10余亩左右,部分山体林木和植被已遭到破坏。
曹家沟组的村民讲:“在没有召开会议,没有得到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高沟村村支书就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把组里10亩多土地租给板山沟村的全某了,并且全某还是该村的村支部书记。全某向村委会交纳租金后,就开始大肆动工,滥伐林木,破坏土地,修筑下水管道和污水池。因该养殖场建在曹家沟组水源地的上游,村民们怕食用水遭到污染,将来养殖场可能还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给当地村民的生活带来影响。”
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村委会才能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毛堂乡高沟村委会负责人,在没有得到村民同意就把土地对外承包,已严重侵害了当地老百姓的利益,剥夺了村民们的知情权。该养殖场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取得规划用地手续,有无养殖业的环保评估,毁林是否涉嫌违法?有待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坚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呵护碧水蓝天,属地监管有责!更有望当地政府把责任和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