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亩绿化林无故被毁,竟无处讨公道?

2022-11-18 16:54: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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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天兴洲,具有得天独厚的原生态江岛风景景观资源,在这里有一片190亩的绿化林为天兴洲的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然而好景不长,十几年的绿化林毫无征兆被推毁,承租林地的我公司(武汉天兴洲保运来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心痛之余,也深感不公!

 

公司成立于200942日,当年天兴乡政府将该地定位为“天兴洲生态绿洲”,并开展了招商引资,我公司便租赁该乡190亩土地,积极响应号召,用于栽种优质绿化树木。当时这片土地贫瘠,生机寥寥,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经过我们十多年艰辛经营,培育出一大片郁郁葱葱的优质树木,也成了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在我们无限憧憬想要为生态环境再添一份薄力的时候,然而这片190亩的林地在顷刻间被毁于一旦。2020711日,武汉市洪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天兴洲堤坝未出现险情下,突然下令实施“扒囗行洪"。此措施并未告知老百姓,这也让我们措手不及,毫无准备,我公司在天兴洲种植的林地全部被水淹没!直到9月下旬水位自然退去,我司190亩绿化林遭受毁灭性损失!这让我们痛心不已!不仅如此,洲上的居民财物也受到殃及,无一幸免。

事后,我公司申请查证信息公开才得知,长江水利各部门对天兴洲堤坝实施扒囗行洪”并未获得批准,对此措施也并不知情!委员会在信息公开答复到:长江中下游洲滩民垸有关堤防、需要弃守或破堤行蓄洪时、由所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决定,由所地市或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备案。然而武汉市洪山区部门单位均未向上报备,就擅自"扒口行洪",这是否合理?

根据有关规定实施"扒口行洪"的运用和决定权在省政府及省防指挥部, 其他部门无决定权,只负责执行省政府的决定。是否可以说明此措施违反了相关规定?更令人气愤的是,自然退水后,对洲上居民和我司造成的巨大损失理应给予相应赔偿,却也不闻不问!无可奈何我公司和老百姓只能向上反映,要求重视此事,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但此呼声转到天兴乡,给我们的答复是"不予赔或补偿"

 

高高在上,不知人间疾苦,这一措施导致的后果,给我们老百姓带来的损失和打击是巨大的!公司有职工十多人,职工均以这片绿化林为生,林地被淹后,全公司人员生活困难。职工彭慧红夫妻俩都就职于本公司,202040多岁的女儿患癌症因无钱救治,于2021年逝世。其他员工也水深火热,无生活来源,苦不堪言。

 

现在公司也一直被催交土地流转费用,一年租金高达20多万,这对本就深陷困境的我公司更是雪上加霜,如果不交费用,30多户村民就会被安排来闹事。为此事,70多岁的股东老刘各处奔波寻求公道,呕心沥血无一收获,承受的打击导致旧疾病发,多次住院,如今需要药物不断维持,身体大不如以前。因林地损失,员工工资、林地租金等让老刘负债累累,70多岁高龄还要承受如此之痛!这些现状有谁能关注?不是天灾,却是过失为何要平民百姓买单?公道何在?然而也无处讨说法!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能关注此事,希望各大平台帮忙呼吁,能得到重视,给予我们应有赔偿,还我们公道!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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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c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