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耕地上建起商住楼,一桩扑朔迷离的土地案

2022-11-09 09:57:08  来源:
分享到:

一个越战老兵的遭遇:

今天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镇梁水镇村。地名没有错,前一个梁水镇是镇名,后一个梁水镇是村名,听上去很糊涂,后面发生的故事更糊涂。

2012年10月1日,梁水镇镇梁水镇村李连顺、于晓秀、付秀玲等29户农民,将他们的38亩耕地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租给了本村村民张宗杰,租期至2042年。张宗杰在连同本人的9.5亩共计47.5亩的耕地上,建起了一个生态农业园。

这原本应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喜剧故事,但后来发生的事情,非但没让张宗杰与这29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还活生生把他们逼成了“上访户”。

其中原委,错综复杂。慢慢梳理,问题多多,令人唏嘘。

耕地上建起商住楼

2020年,东昌府区梁水镇村的村民坐不住了。似乎是一夜之间,他们有土地确权证的承包耕地上,也就是之前承包给张宗杰的耕地上,突然盖起了几栋30米高的楼房。通过查询得知,竟然还是商住楼。

村民们见到了一份该楼盘的售楼宣传单,上面明确表示该楼盘完成了供地各项工作,办理了土地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等,村民们当时就懵了。

“我们在全体村民大会上的立场是只租不卖,按年度领取租金。搞商品房开发,我们想都没想过。”村民李连顺越说越气愤,“这片耕地从2012年就租给了张宗杰,前几年都是挺正规的,张宗杰按时支付租金,都皆大欢喜。现在租出去的土地完成了出让事实,盖起了楼房,真不把我们农民的权益当回事,我们就是讨要一个说法!”

“既然该土地为政府出让土地,为何发放的是租金而不是补偿金?我们持有的土地确权证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村民对镇政府的质疑也不无道理。面对村民的问询,梁水镇政府一句“手续完备,一切合法”就把村民打发了。

梁水镇村20多户村民在书面声明中明确表示,我们要求的是出租土地,领取的是租金,从没要求也没领取过任何出让金,任何在我们不知情、违背我们意愿的情况下,出卖土地所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都是违法和无效的。

村民们说,我们只认可2012年张宗杰最初签署的那份土地承包协议,因为张宗杰一直在支付租金,“都是农民,张宗杰是厚道人,咱们不能做对不起人的事。”

张宗杰提供的一份“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土地承包金签收表”显示,他确实还在继续履行2012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这张签收表上,村民领取的承包金从最多的4616元至最少的930元不等,有签收村民的签字及手印。

张宗杰是退役军人,说话直来直去,他说,“我更是一肚子苦水没地方倒,比窦娥还冤!我的生态农业园损失巨大不说,因为38亩耕地是在我的承包期内变成这样子的,村民还要求我承担起索讨承包地的责任。这些年,我不但要继续给村民支付租金,履行合同,还要与他们一起寻找给老百姓办事续命的青天大老爷!”

说着,这位曾经参过战的老兵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有时候,农民权益确实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要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要把为公益性项目而进行的征地与一般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分开,缩小征地范围。征地权是国家的强制性行政权力,应当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国家重点公共设施建设,一般不能用于商业开发,更不应变成企业行为。要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低,土地增值分配不合理,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城乡差距。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确定补偿安置最低标准,给被征地农民以及时、合理的补偿,并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办法。农户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土地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益,要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要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中央文件很明确,但很多时候到了基层政府那里,就变了味,走了样。

要说清楚梁水镇村20多户村民与镇政府的这个土地纠纷,还要先从2012年他们与张宗杰签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开始。

张宗杰的生态农业园

张宗杰是退役军人,通过几年的辛苦打拼,也积累了一些资金,便开始筹划做一个“更大的事业。”

张宗杰说道,“我土生土长在农村,对农村有感情,对农业感兴趣。所以一直想做一篇农业的文章,做大自己的事业。”

张宗杰介绍说,为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2012年10月1日,他与梁水镇村民委员会签署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租赁了李连顺、安玉娟、付秀玲等29户农民的38亩耕地,再加上本人的9.5亩土地,成立了自己的“生态农业园”,进行农业科技园艺开发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合同约定,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自2012年10月1日至2042年10月1日止。

为了增加农业后劲,张宗杰为自己的生态农业园陆续注入了大量资金,引进了先进的农业科技,改良、换代农作物新品种,同时陆续完善了一些附属设施。

这个生态农业园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运用农村土地、电力、机井等资源的使用权,依靠社会资本使农村的生态资源和各类闲置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通过农业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增收,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了农业发展。

张宗杰的一次错误选择

5年后,也就是2017年,张宗杰做出了一次错误的选择。这个错误直接导致了生态农业园的破产,并将这块承包地引向了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境地。

当然,张宗杰也喝下了这杯苦酒,让自己陷入了持续的纷争之中,痛苦不堪。

每年的持续投入,再加上农产品的卖难瓶颈,五年的苦心经营,农业生态园并没有给张宗杰带来较大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2017年7月的一天,东昌府区沙镇籍商人王某海找到张宗杰,要求转租这片土地。鉴于实际困难,他答应了王某海的要求,并私下与王某海签署了一份转租协议。这份协议书没有村委会盖章,只有张宗杰与王某海两人的签字、手印。

其实,张宗杰与王某海签署转租协议,也是有依据的。在张宗杰与梁水镇村委会签署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经村委会同意,张宗杰可以将承包地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但转包后双方仍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这也是张宗杰直到2022年还在支付土地承包金的原因。

农民的想法是单纯、质朴的。按照梁水镇村20多位村民的说法,张宗杰把承包地转租是他的权利,他们不干涉,张宗杰只要按时支付土地承包金就行,况且他主动把最初约定的每亩900元承包费逐年涨到了每亩2000元。

张宗杰与王某海的转租协议签署两年后,政府的土地征收活动,给这片农村承包地蒙上了阴影。

王某海建设用地申请获批

2019年,这片农村承包因为毗邻正在建设的聊城市公安交警驾驶员考试中心,让转租承接人王某海看到了商机。

王某海以在转租土地上建设“高科技车载设备项目”的名义,向梁水镇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建设用地申请。这个所谓的招商引资项目申请,很快获得了镇政府的批复。

2019年7月17日,梁水镇镇人民政府作为见证方,张宗杰与王某海就政府征收承包租赁期间的土地经济损失补偿问题,签署了协议书。协议书显示,王某海支付张宗杰经济损失补偿款300万元,若政府无法补足或无法兑现,则由王某海承担并与供地前付清。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书上加盖了公章。

张宗杰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签署这个这个协议书后,王某海及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非但没有兑现承诺,张宗杰也没有拿到一分钱的损失补偿,他们还实施了一个更大阴谋,让他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

镇政府以租赁形式完成了土地征收

张宗杰所说的“更大阴谋”是指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撇开张宗杰,再次与梁水镇镇梁水镇村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完成了王某海项目的土地征收,并办理了工业用地相关手续。

在张宗杰、王某海及见证方梁水镇镇人民政府签署完补偿协议后的两个月后,即2019年9月7日,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与梁水镇镇梁水镇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将该宗耕地用于王某海的项目建设。

也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耕地变成了工业用地,3栋万余平方米的联排复式别墅商住楼。村民错愕……

至此,张宗杰如梦方醒,但厄运却接踵而来……

张宗杰的艰难维权路

张宗杰、王某海、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三方协议”签署后,张宗杰确实没有拿到一分钱的经济损失补偿款,但王某海却雇佣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入驻了张宗杰的承包地。

据张宗杰介绍,2019年9月27日,王某海雇佣一群“不明身份”人员涌到张宗杰的承包地,暴力驱赶张宗杰夫妇,并把承包地上房产、配套设施、生产工具及各种财产、物资强行扣留占有。“不明身份”人员还暴力驱赶、恐吓了前来维权的其他20多户村民代表。

张宗杰拨打了报警电话。梁水镇派出所民警将张宗杰夫妇带到派出所进行训诫警告,并进行了治安处罚,明确告知若再去承包地将以涉嫌危害社会秩序罪将其刑事拘留。

之后,张宗杰与20多位村民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其间辛酸,无以言表。他们维权无门,欲哭无泪。截至目前,张宗杰与20多位村民的合法权益依然没有得到保障。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暗箱操作”,热衷于加快征地和出让土地,却忽略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和应当承担的民生职责,忽视农民土地权益,“代行”土地出让,随意改变约定土地用途,甚至变相开发建设,引致耕地“变性”和农村集体利益受损、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事情时有发生。

张宗杰与20多位村民的遭遇,希望在山东聊城仅仅是个案,而不是缩影。

(责编:c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