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滨州市滨城区的王女士被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案。一纸判决,让王女士及家人朋友,感觉到了判案不公,心里是难受无奈。让王女士的心里对司法公正的信任荡然无存,心寒至极。
据王女士讲:对方(前夫)提交了一个微信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只是王女士在说话,对方没有任何表态,然而,就凭它(聊天记录)却推倒了近2年的离婚协议书,认定离婚协议无效,真是天大的笑话。具体啥情况呢?继续往下看。
据王女士讲,聊天记录基本内容:当时因为男方是黑名单,女方提出离婚,是为了孩子的学业,承诺3年后复婚,房子可以让男方居住,男方并没在聊天记录里表态行或者不行。事后了解到,王女士的苦衷是迫不得已。
王女士称,他的前夫好吃懒做,玩游戏上瘾、喝酒上瘾。王女士与前夫协议离婚后,前夫的母亲经常赶王女士回娘家住,前夫也不说话个公道话。王女士拔牙需要住院,问前夫可以陪她住院吗?前夫找各种借口推脱,这时,王女士知道了自己在前夫的心目中已经没有任何位置。后来,因为一个欠王女士钱的一个人协商分期还王女士钱,前夫非要要一半,王女士没有同意,因为这是王女士自己的钱借给对方的,出借人只有王女士自己的名字,前夫也借钱给过这个人但是账单都在他自己的手里,人家也没有跟他达成还款协议,(是因为王女士起诉,对方才想达成协议分期还款的)。前夫因为要钱不成,恼羞成怒动手打了王女士,王女士彻底心灰意冷,哭了一个晚上,王女士彻底失望了。
王女士称,自己17年的婚姻生活,说起来可以写一本书。在2005年左右,王女士的孩子刚满周岁,王女士下班回来看到前夫打游戏,就唠叨了几句,没想到前夫大打出手,掐住王女士的脖子,王女士差点窒息过去,后来又拿菜刀吓唬恐吓,把王女士的头磕到地上墙上,孩子被吓得瑟瑟发抖。王女士当时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带着孩子离开了前夫,决定跟前夫离婚,出去租房1年左右,期间多次打电话让对方去离婚,对方就是不签字离婚。
一年以后,朋友劝,家人劝,说孩子还小需要个完整的家庭,男方也承诺出去工作,不玩游戏,不再打骂王女士,王女士就又跟前夫和好了。但是双方约定从此AA制,谁挣的钱谁自己管,谁挣得钱谁自己花,谁愿意往家买啥谁自愿买。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王女士一次次让步,并没有收到好的结果。在17年的时间里,前夫以“我能打过你我就是老大”的心态来治理家庭,让王女士跟孩子没有安全感。
原以为,拿到了离婚证,就能这样结束了,没想到不到两年,王女士便接到了法院的起诉书,一审判决让王女士和家人朋友感到判决的不公平、不公正。
如:判决书第一条的本院不予认定和采纳,记账本是王女士工作习惯的记录,记录本有其前夫的亲笔签名,并有年月日落款;一个借款是2010年5月7日,一个是2010年5月10日,都是王女士前夫的亲笔签名;一审法院草率认定是王女士个人书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认定。判决书第二条,2019年7月的王女士的病例,法院认为与财产分割没有关联,本院不做确认。这个提交,王女士是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身体不好还有疾病,在国家的法律条款中,有照顾妇女儿童的条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王女士在此没有看到司法公正;判决书第二条,一审法官,第一次开庭时,要求王女士拿出证据,有财产来源,证明房子是王女士购买的。事情过去多年,王女士找到老领导,领导们尊重事实,为王女士出具了证据,房产首付是王女士跑混凝土的业务提成。
王女士2005年至2008年期间工作证明
王女士2020年至2016年工作证明
孩子上学王女士日常开支记录
孩子2020年至2021年学费凭证
王女士称,判决书第四条,是最可笑的一条:王女士的孩子出示的书面证言,法院认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规定,本院不予确认。王女士当时去给法官送材料,问过法官,说需要孩子出庭作证吗?孩子放假正好在家。法官说,不需要,孩子来了,容易情绪激动,王女士听了法官的话也没有让孩子来出庭,结果判决显示是孩子不出庭,本院不予确认。事后,王女士还打电话问法官这个事儿,法官用案件太多忘记了来搪塞,真是让王女士既气愤又无奈。(有录音作证)。
亲子的的证言
判决书第五条,王女士提交的从事微商的截图,本院不予确认,其自称发生于近期,系在双方离婚并正式分开后生活之后,与本案财产分割没有关联,本院不作确认(王女士是2020年9月离婚); 从2013年投资破产后,王女士从事微商业务赚钱养家,提交的微信交易截图有2017年两个,2019年4个,2020年3月2个、4月1个,此证明也是法院法官让提交的婚内收入来源证明,微信截图日期都在,王女士的证据法院有过认真看吗?提交了就是摆设,法院也不采纳。
王女士微商部分截图
判决中关于家庭暴力110的报警记录的证明,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多次实施家暴,王女士其前夫家暴成性,有孩子的证言证词,有派出所报警记录,还有其前夫的录音证据,都能证明家暴从来没有停止过。国家为保护妇女不被家暴,已经将其列入刑法,非常重视,没有必要非要验出伤残才算家暴,动手,精神暴力都是属于家暴范畴。
王女士遭家暴,多次报警记录
判决中,该离婚协议所涉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内容无效这个判决。一个民政局的完整离婚,包括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现在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无效,那么判决无效,王女士是否现在还是没有离婚呢?是否存在自相矛盾?
判决书写到,上述房产现均有被告王女士控制。购买上述房产的资金包括贷款。相应贷款均有原告登记离婚前还清。这个说辞简直是无中生有,原告方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是其出资还贷的情况下,一审法官信口雌黄,判两套房产资金包括贷款都是原告登记离婚前还清,真是天大的笑话。从买房到装修饭家具,包括日后的水电暖,物业费,王女士前夫没有花一分钱。王女士提交的还款证据,法院一概不采纳。真是无稽之谈,难道是,案件我来判,谁说了不也算,我说了才算。
这是王女士与前夫,在确定离婚后,前夫给王女士打的收条。有个欠款,20万元,其中有王女士的5万元,王女士把原始单据给了前夫。前夫也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对方卖掉房产把钱投资20万到一个叫滨州市(肯亚隆)的融资公司,肯亚隆公司投资失败破产,现在资产还在处理过程中。20万的肯亚隆账单其前夫也全部收到。
本以为离婚财产分割就此结束,没想到王女士竟然收到了对方的起诉书,起诉的证据就是一个不完整的聊天记录,还有一段录音。目前,王女士和前夫的孩子已经18岁了,现在在读大专,孩子还想升本科,每年学费生活费就4万左右,孩子大了还要结婚,需要有房子住,王女士压力特别大,但是还是要挺住。
法律点评:
对此,看了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原告宋某诉被告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及有关证据,对一审判决书判决原被告两套房产归原告宋某所有,原告宋某补偿被告王某85万元发表以下看法: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误的判决。理由如下:
1.一审法院认定,该案原被告于2020年9月18日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所涉及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内容无效是错误的。该案原被告因婚后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充分考虑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民政部门在认真调查落实的基础上发放的离婚证,故不可能存在对财产处理和债权债务处理的虚假意思表示。
2.在原告起诉都没有认为离婚协议是虚假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却推导离婚协议是虚假意思表示的结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