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为地方财政带来了相当可观的收入,因此,房地产业在短时期内不会衰退,征地拆迁也会在很长时间内继续伴随着老百姓。
近年来,为了规范地方政府合理合法征收土地、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严禁非法强拆;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采取野蛮手段强制拆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某些地方政府依然我行我素、铤而走险。
马头镇拆迁办非法强拆
近日,据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马头镇居民胡先生反映,2022年4月,在没有与被征收人达成任何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邯郸市冀南新区马头镇政府拆迁办负责人张冠军带领几十号身着迷彩服的社会人员和几台破拆机对位于冀南新区风华路以北、规划路东侧的涉及10多户业主的4.673218公顷土地和地上建筑及各类设施进行了强拆。目前,该地块已成为一片废墟。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最高法在一起涉征地拆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中也曾指出,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同时,最高法还表示,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力。
马头镇政府拆迁办在没有与业主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即进行强拆,其行为显然属于非法强拆。
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规卖地
事情还得从邯郸市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规卖地说起。2022年2月,邯郸市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新区风华路以北、规划路东侧,编号为2021-033号的4.673218公顷土地,以1108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了邯郸市儒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那么,该地块是否具备出让条件呢?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第二条“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经济法律关系”。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显然,邯郸市冀南新区2021-033号地块目前并未处理好安置补偿事宜、具有拆迁腾地争议,不属于“净地”出让。按照上述文件规定,邯郸市冀南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尚不具备出让条件时,即进行卖地,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邯郸市儒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进驻施工
既然花了一个多亿买了地皮,地产商必然急于盖楼卖楼、回笼资金,但地产商可能并不知道自己买的这块地皮是有拆迁腾地争议的,况且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五证不全不能开工。五证即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了解,邯郸市儒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五证并不齐全,强行进驻施工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据群众反映,邯郸市儒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三番五次欲强行进驻2021-033号地块进行施工,被该地块众业主拦了下来,但长此以往,双方矛盾和冲突必将升级。
依法依规办事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
任何行政行为的作出都要合情合理、合规合法,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邯郸市冀南新区的开发建设应该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从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规卖地到马头镇拆迁办非法强拆,而后导致房地产商非法强行进驻施工,冀南新区政府部门的做法是一步错步步错,错得离法律越来越远、离群众越来越远,这样无异于将好事变成了坏事。
我们希望邯郸市、冀南新区、马头镇等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能够重视此类事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尽心尽力为民解忧。(文/任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