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开展,大大保障了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长治久安。而在我们这,为何滋事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幼儿园的设施能被恶意破坏?
2018年3月,李某同地方势力人员,在西昌市一幼儿园围墙外租用的数十亩良田里,做违.规.经.营.建设,故意破坏了幼儿园安全排水设施,因此幼儿园多次被水淹、停课。甚至强行霸占幼儿园用地,园长出面劝说无果。
2018年3月8日,李某、谢某、张某、陈某等人,欲冲进幼儿园,声称要将幼儿园砸了。园内还有近两百名幼儿,为了避免冲突发生,被打者上前劝阻,却被李某、张某、陈某殴打,多处受伤严重(后经鉴定为重伤,五级伤残)。不仅如此,对方又叫来谢某为首的多名人员,到幼儿园现场,威胁恐吓、辱骂园长、老师,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无奈我们报了警,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查看了相关监控,把对方叫到一边,随后双方都离开了现场,伤者才得到送医院救治。直到2018年9月,扫.黑.除.恶专案组进驻西昌,该事件得以立案,仅抓了张某、陈某。
后来,事件到了检.察.院,但却忽略了现场打人监控视频的证据、以及被打受伤者的受伤医学证据,这是否合理?为何这些关键性证据不能引起重视?在被打受伤者伤情未得到鉴定的情况下,仅对组织者李某口头警告,陈某说成是劝架不追究,说张某认识到错误也不追究,种种结果是否有背法律森严?这件事便不了了之,明明受到迫害的是我们,为何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我们不服此决定,按规定向凉/山/州.检.察.院再次进行了反映,近一年时间没有任何回复,后西/昌/市/检.察.院告诉我们申.诉.期已过,所以没有受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只有按过期不受理处理!此时,我们才发现提交的材料被篡改,申.诉.日.期是2019年7月19日被改为2020年2月16日,并模仿被打者进行了签章。
此事暴露后,又由凉山州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会,使被打者严重的伤情得到权威鉴定,但鉴定结果重伤二级报告下来后,事情又回到了西昌市循环,又是两年多不处理。我们多次打电话不接,亲自上门去问不见,各种理由推诿。至今四年多,所有打人者仍然逍.遥.法.外。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关注此事,进行调查,我们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祈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严惩打人者,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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