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法律在线节目,最近南阳市西峡县富先达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朱纪钢向我们反映,位于河南省西峡县双龙镇杨河村岈子组的百亩田地,是在70年代农业学大寨期间,全体村民用血汗铺垫改造出来的,此河道系南水北调源头的分支。2010年7月24日被洪水冲毁了一部分,导致土地一直荒废着。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调动村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他在2015年3月份通过村组协调村民同意把近百亩河滩地流转给他,用于食用菌项目种植示范试验基地,约定期限为30年。协议签订后,朱纪钢开始对农户绿植赔付、田地补偿等,并筑千米防洪堤坝,宽8米的路面,平整田地等。2016年在县政府农业部门备案,开始招商与食用菌有关的企业和个人投资,项目启动至今已花费数百万元。
2018年5月份,在朱纪钢不知情的情况下,杨河村岈子组又将同一土地和张国峰签订协议,张国峰以建香菇酱油厂为由,强毁强占、采沙、卖沙,破坏田地,损毁河堤,经栏目组现场核实并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朱纪钢上前阻止还遭到威胁、谩骂,让朱纪钢非常的苦恼,栏目组通过实地走访找到了朱纪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我叫朱纪钢,系西峡县富先达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位于河南省西峡县双龙镇杨河村岈子组百亩河滩,这块地是七几年农业学大寨期间全体村民用血汗改造出来的土地。后经2010年7·24洪水冲毁了一部分,一直荒废闲置到2015年。我2015年找到村组和群众代表经过多次商议。他们同意把这块地流转给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投资了不少资金,经过有树木和小批田地进行了平复,和村这块地的上游到下游建了八米宽的路面高低不等,有些是两米高,有些是15~16米高,然后里面的乱石通过机械平整。到2016年到农业部门进行了土地备案,经过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和大家商议,开始对这块地进行只要与食用菌有关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参加,在2017年1月份招了陈伟等四位伙计在这种植天麻。
2017年的10月份,张家辉和张国峰他们以香菇酱油厂的迁建,来到这块地想建香菇酱油厂,当时候经过协商我也同意了,但是前提是我平整土地和千米河的改造,要叫他拿出一部分补偿资金,可是他们呢,并没有建造这个香菇酱油厂,他们想起沙卖沙。找我协商我说卖沙我是没有这个权利,你必须得有合法手续。但是前提条件是这上游到下游外河堤得经过水泥加固350米,你在动工之前必须加固150米,可到如今他们并没有加固。相反2018年的7月份吧,他们在下边天麻地方向,他把人家的天麻地强毁强占,也是通过种种手段把它给毁了,而且千米河堤他一点石头都没垒。
2019年的时候,我上来找他们理论,可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相反还恶言恶语说要杀我一家人。同时我也报过案至今无果。张家辉和张国峰他们二人拿着建香菇酱油厂的名义来起沙。他来毁坏我的天麻地,这个天麻地当时是租给了陈伟这几个人,合同都没有解除种植的天麻,他们就以种种理由把它毁掉。大概是2019年7月20几号吧,我上来找他们理论,他们互相推诿,然后就是不了了之。报案也来了协调多次,来找我问问情况,我也给他们介绍了,但始终得不到结果。直至2019年的12月10号吧,那个时间我找他彻底坦白,说他们这跟非法强盗一样,把人家天麻给毁了,他们还是以种种理由推脱,而且那一天还用电话威胁要杀我一家人,搞的我害怕,我跑到郑州躲避了一个多月。从那以后我回来看事情也就这样了,他们又在我的原天麻地上又是挖沙卖沙掏六米深的坑,然后又建厂房,直到现在毁我河堤,而且还处处找我麻烦,我想着我带动老百姓发家致富,现在乡村振兴这是国家号召。另外就是2022年2月13日,还是在这不法采沙,我也算霍出去了我把他们挡了,挡了以后派出所来解决结果也没说清楚,然后队上又叫他继续在那起沙卖沙。然后呢,2月18张国峰等几人在村委在村部研究注销我的合同,他们是执法人员吗?他们凭啥要解除我的合同。直到现在他们带着岈子组的组长,家家户户叫他们签字。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事情的基本情况,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李明海副教授,有请李教授谈谈他对本事件的看法。
2015年2月23日,当事人朱纪钢和西峡县双龙镇杨河村岈子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岈子组”。朱纪钢租赁岈子组河滩地约100亩,从事农业开发,租赁期限30年,自2015年3月1日到2045年2月28日止,租赁费每年每亩100元。先交租金后用地,合同签订后朱纪钢先在河岸原来老坝上筑起宽8米,高3到14米不等,长1000米的防洪坝。在坝内用机械进行平整,改造40多亩耕地,总投资40多万元。2017年1月,引陈伟等四人在南头河滩地种植天麻约24亩,种植栀子树约400颗。然而在该合同生效不到三年三个月岈子组又将同一块土地和张国峰签订了租赁河滩地建厂协议,租赁期限27年,自2018年5月28日到2045年2月28日。
2017年10月27日,又与张国峰、张家辉签订了河滩地承包采沙协议,非法采沙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2015年2月23日朱纪钢和岈子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一份有效合同,该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关系中,擅自就意味着一方当事人不与对方协商,不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做出违反原合同规定的决定,岈子组和朱纪钢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原有合同有效期内,又把同一块地租给张国峰,并和其签订了租赁河滩地建厂协议的行为,这是典型的一女二嫁。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严重的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第14条第1项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规定。岈子组一方的违法行为,给原合同当事人朱纪钢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朱纪钢应以岈子组为被告,龙鑫公司、张国峰为第三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依照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李教授的精彩解析。既然岈子组和村民同意把近百亩河滩地流转给朱纪钢种植药材,并签有合同。为什么在没有和朱纪钢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明明知道张国峰没有办理采砂证却同意采沙,又和张国峰签订建厂协议?主要还是利益惹的祸。允许私自采沙、允许破坏土地、环境资源、允许一个女儿嫁两家随意承包土地毫无诚信而言。难道岈子组是一个独立王国?
朱纪钢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一直无人问津,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解决朱纪钢土地的问题。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感谢大家对本期节目的关注,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本期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