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据华夏青年网消息: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近日,河北省魏县棘针寨镇南寺庄村郭社平、郭海涛、郭继川、郭纪民、郭社虎、郭纪涛联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该村征地补偿标准不透明的问题,多次向镇里和村里的包村干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在2022年10月,在我村北地据说修高铁站站前路占我们土地10亩。当时,村镇干部找我们要占我们的耕地,因我们未见到上级的征地条文,不知道怎么补贴,包村干部李某民给我们打电话要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录音),并说占地打钱款。
因我们不知道他们是按什么精神给的补贴,也没有见到上级关于此路的征地文件,所以我们不给他们。后于2022年12月,镇财政所给我们农业直补存折按每亩每年1800元给打过来钱。我们因不同意给他们地,未见过征地公告,也没有任何协议,就强行把地征走了。
在此期间,我们多次找到镇里和村里的包村干部问:是什么标准给我们的补贴?有没有上级的征地文件?路上坟占地补2000元是以什么标准补给的?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以上所述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反映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请上级领导给我们一个答复,让我们土地被征,心里明白一下。我们的诉求,一是按照有关政策一次性补清并签征地协议;二是路上的挪坟占地2000元是以什么条文补给的?三是赔偿因此事带来的经济损失。
来源: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