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局长操纵非法放贷,巧取豪夺他人资财
——当年的亿万富翁几近乞讨度日
主题词:
何德平 房地产开发 高太强 国土资源局 执法监察局 局长 放贷 砍头息 巨额财产
正文:
一、儒商何德平遭遇高利贷盘剥。
笔者刚刚离开黑龙江省黑河市,就收到了何德平的投诉。
称自己多年来因为借贷企业周转资金,被原黑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高太强巧取豪夺。
何德平,男,1955年6月4日出生,现年67岁,福建省福清市人,现在任黑龙江省黑河市经营黑河市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黑河商会会长。
何德平自幼爱好书画艺术,在繁忙的经营活动之际,仍然不忘对书画艺术的追求,一度当选为黑龙江省黑河市书画协会会长、被聘为黑河市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他还是中共黑河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的黑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的主要领导成员之一。可以说,何德平在黑河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儒商。
何德平早些年就来黑河开发房地产。
2005年6月22日,何德平创办黑河市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物业管理,防水工程施工,防水材料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塑料管及附件生产、销售。
2010年以前,何德平在黑河市以及黑龙江省各地,都拥有不少建筑工程,很多地标性建筑都出自何德平之手,是一位很成功的房地产开发商,何德平长子何健2010年曾经随同习近平同志出访欧洲各国,
何德平性情随和,因为房地产开发需用资金,经常被一些高利贷高息贷款盘剥。前几年因为开发启联大厦,几亿元资金被压死,现在经济十分窘迫,几乎靠乞讨生活。而且,高利贷者居然不顾基本的道德底线巧取豪夺。
二、公职人员幕后操纵高利贷。
高太强,原系黑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黑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黑河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现为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所属九个企业的高管,其中担任六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该人曾经在孙吴县国土资源局任局长,在黑河工作期间伙同其他领导纵容、默许盗矿者大肆盗采金、煤和其他有色金属矿,从中牟利。
高太强自己在幕后,通过替身和代言人岳凤斌、姜斌等人来达到自己幕后操纵高利放贷。
下面是黑河市经营黑河市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室提供的一份《岳凤滨借款说明》:
1、在2015年4月3日昌辉房地产因建设开发企联大厦项目资金短缺,通过高太强帮忙向孙吴岳凤斌借款500万,先扣一个月砍头利15万元,实际进昌辉财务账485万元,以还息3个月每月15万,共计还利息45万。
2、在2016年,借款到期高太强就提出来通过法院保全昌辉房地产开发土地金百合地块,将岳凤斌实际进账借款485万元,高太强找了姜斌来代表岳凤斌起诉,昌辉房地产在2016年6月24日,经过法院(2016)黑1102民初108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给姜斌。本息共900万元,将金百合部分地块以物抵债给姜斌,在这起诉过程也没有通过岳凤斌高太强就作主让昌辉公司给姜斌出借条将岳凤斌借款500万元实际485万元,按高太强要求昌辉公司应从岳风斌借条转给姜斌名下,然后昌辉公司还有另一家债权人没有起诉的165万元债务,昌辉公司在姜斌的借条上多打欠条165万元,等该地块判决下来退昌辉公司现金165万元及利息,还给
另外一家债权人,所以昌辉公司多给姜滨出据借条165万在岳凤滨实际借款485万元,其中昌辉公司另一家债权人165万元,共出借条650万。
3、高太强让姜斌代表岳凤斌起诉,也不知道岳凤斌本人是否同意不同意,如今岳凤斌借条还没有退还昌辉公司。
4、昌辉公司借岳凤斌500万元扣砍头利15万元,昌辉公司已还3个月利息,每月15万共计45万元,在法院判决利息时计算利息是由2015年4月3日借款日重复计算利息,应退回昌辉公司3个月利息共45万元。
5、姜斌在起诉总额由昌辉多出具借条165万元,应退回昌辉现金165万元,再退回已还重复利息45万元,法院计算650万本息判决共900万其中利息250万,每100万元当中应得利息384,615.00元,在姜斌本金485万元乘去每百万应得利息384,615.00元,利息1,865,382.00元,退出重复多计算利息45万元,应得1,415,382.00元,加上本金485万元,合计姜斌应得6,265,382.00元.
6、昌辉165万元在法院计算利息应有634614元,在加上法院重复计算利息45万元,昌辉本金165万,以上三项共计应退回昌辉公司2,734,614.00元。
黑河市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室
2016年6月30日
高太强通过高利息贷款、砍头息这种手段,已经给何德平的公司造成了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高太强等人涉嫌刑事犯罪。
高太强巧取豪夺何德平的资财,不但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涉嫌犯罪:
1、 “砍头息”增加了借款本金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恶意增加债权涉嫌虚假诉讼犯罪。
高太强授意姜斌多写165万元的借款债务的行为,简直就是一种强盗行径,已经涉嫌虚假诉讼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规定:
“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及时甄别、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依法认定。对于被告人实施“套路贷”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依法保护被害人的财产权利。保持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将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心理期待。”
3、 高太强等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高太强是一名公职人员,姜斌是一名无业人员,
他们哪里来的几百万、几千万元资金借给昌辉公司和其他人?高太强等人已经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高太强作为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已经多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依法给予其处分。
有关案件已经经过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和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有的正在执行。
在互联网上,我们输入“黑河市 高太强”几个字,可以看到有人举报高太强的材料——《举报黑龙江省黑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局局长罕达气国土资源局局长高太强失职、渎职、包庇》。
请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高太强多年来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惩治腐败分子,清除害群之马,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此贪婪之人,担任多个国有企业的高管,恐怕会加大加速国有企业的资产流失。
有关此案的进展情况,我们将密切予以关注。
何德平联系电话:131993304009
2022年5月30日
编后话:
为了慎重起见,本文形成之后,专程抄送高太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黑河市自然资源局等进行调查和征求意见。
经过中国邮政网站查询得知,他们分别已经于2022年6月5日至8日收到。
高太强拒绝收专程发送给他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函,截止到本文发稿时止,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对此文有任何形式的回应。
2022年6月17日,黑河市自然资源局做出了《关于〈情况反映、调查及征求意见函〉的复函》,称:与本单位无关,让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反映。
本文发布之后,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果有什么新的意见、建议和证据,我们将给与认真对待。
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