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郭新民发现自己在回龙乡回龙村东庄承包30年(退耕还林)山林被人为挖土五分之三,山上板栗树300棵左右被挖的剩下2棵,也不知道是谁偷偷的把山挖了(如图),便用手机拍照、录像作为报案证据,赶巧岳华锋开车路过此处看到郭新民在拍他,发生口角小冲突,郭新民向岳解释不是录你一人,只要进入镜头的车辆我全部录了。为此岳华锋把车牌豫R9XF95横停在郭新民车前面,挡住郭新民的车去路,
郭新民无奈只有向后倒车,绕开岳华锋车向西方向开,此时岳华锋车紧紧跟在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在我车后面紧追我,我一直往前开,开到毛集镇李庄村(约15公里),我绕道走小路往回龙开又回到原路,在回龙乡和毛集镇部分村上演警匪电影一样,郭新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被车追两个乡镇,几十公里,郭新民没办法给回龙乡乡长和分管政法书记打电话反映被追事情,是乡长给郭新民打电话说,回来吧!我不让他们追了,最终把郭新民车追到郭庄村上山(小路)到栗树寨,被回龙派出所警察豫R5553警,李金忠车牌号R7172F和岳华锋车牌豫R9XF95赌的那里,郭新民还想把车往后倒车继续跑,结果后轮胎掉到沟里出不来了,这时候追我的3辆车(包括派出所车辆)才离去,莫明其妙演出一场惊心动魄的实况。
最后得知我山坡是岳华峰和李金忠挖的,是修回龙到郭庄路加宽而挣钱,(如图),为什么岳华锋和李金忠挖了郭新民的山林为什么不向郭新民说一声?当郭新民知道是岳华峰和李金忠挖的山林时就上演警车、岳华锋车、李金忠车紧紧追车的惊恐一幕。
被偷偷挖去毁坏的山林现场
被偷偷挖去毁坏的山林现场
挖的土被拉到这里
至今回龙派出所之今也没有人问当天发生什么事情!派出所也没有解释为什么加入岳华锋、李金忠追我的行列?
我的山林被人偷偷挖了,还没有吭声,给我弄了个下马威!
郭新民认为:自己的山被人偷偷挖卖了,树被毁了是属于盗窃行为,回龙乡派出所不去调查是谁偷偷挖了我的山毁了我的林,反而帮助偷偷挖我山林的人围追堵截我想不通!
私自买卖土地转手高价卖宅基地从中牟利
在回龙乡回龙村回北组地名叫老鳖盖的地方,多辆三轮车往那里拉土(如图),笔者到叫老鳖盖的地方拍照录像,一老人在种菜,他介绍是(村支书岳家买的),听说是两家的土地卖给岳华锋和李金忠的。
经过调查,2014年春天岳华锋和李金忠私自交易从回北组夏其付卖土地4.5亩(左右),盛保全3亩左右,每亩听说是1.2万元到1.5万元,目前已经卖出去一排宅基地(如图)。
这几间房子是已经卖给人们盖房子 没有任何手续非法买卖
从整体上看土地在8亩左右(如图)有人买宅基地就卖宅基地,另一部分自己开发小产权房子卖。
经过调查岳华锋、李金忠是个地地道道的回龙村农民,没有什么大的背景,岳华锋哥哥岳领锋是回龙村已经有七年的村主任和村支书,另外一个弟弟在郑州某检察院任职,岳华锋、岳领锋问李金忠叫舅舅是亲戚关系。
公车私用,是谁调动警车?为什么事出警用车辆,从后续上看是公车私用并且调动警车帮助某些人办私事!看来能调动警车人不简单。此事媒体人一定要深入追查,请回龙派出所出示当天出警记录,要求桐柏县公安局调查通报出警真实情况。
土地是国家的,只有使用权利,没有买卖资格,岳华锋、李金忠、夏启福、盛保全4人私自买卖国家土地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个人买卖是犯法的,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以上事实媒体继续调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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