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蹊跷事:一村庄巨额集体收入去向不明 处理结果如“罚酒三杯”

2025-05-09 10:06:33  来源:百姓
分享到: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的时代背景下,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黄镇水母山村却上演了一出令人瞠目结舌的闹剧。巨额集体收入去向不明,相关责任人处罚如“敬酒三杯”,这桩蹊跷事不仅伤了民心,更折射出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严重漏洞。

图片说明:20座石灰窑因落后产能和土地复垦,如今只剩下了6座

    巨额集体收入疑遭侵吞

  日前,水母山村一位朱姓村民举报,该村原书记宣某某涉嫌侵吞村集体财产70多万元,仅被免职了事。这一举报,撕开了笼罩在村集体财务上的神秘黑幕。

  村民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2009年,上黄镇在水母山村洋渚组南北两侧集中建设了20座石灰窑,周边涉及周山、桥西和水母山3个行政村,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因烧制石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时任水母山村书记宣某某以收取污染费为由,通过镇相关负责人向每座石灰窑每年收取1.5万元,每年合计30万元,并在年底将这笔费用按比例分给三个村庄。从2009年到2015年的6年间,周山、桥西两村收取的污染费均纳入村集体收入,用于公益支出,全体村民受益。而水母山村收得的108万元却不翼而飞,去向成谜。​

  此后,宣某某涉嫌侵吞集体财产的问题被人实名公开举报,溧阳市有关部门的调查回复,非但没有解开谜团,反而让事件愈发扑朔迷离。

  2021年9月,有关部门口头回复称,108万元中,2009年和2010年的36万已纳入村委账目,但2011至2014年的72万元未入账,被宣某某以“非经营性支出”用掉。但“非经营性支出”究竟如何界定,有关部门却未给出明确解释,对于如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更是没了下文。

   水母山村委一位知情村干部透露,这72万元实则被宣某某一人挥霍,用于购买高档烟酒、水产品以及长荡湖特产水禽“黄雀”,向一些官员行贿。​

    更令人震惊的是,宣某某涉嫌的违法违纪行为远不止于此。2013年,溧阳市纪委牵头对水母山村农村财务检查时发现,宣某某在当年任村书记期间,招待费支出高达550611元,其中3月、9月的支出更是异常离谱,分别达到289521元和249190元。一个村子一个月就吃掉将近30万元,如此巨额招待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举报人说,加上已入账和未入账的集体收入,4年间,宣某某挥霍掉的村集体财产超过300万元,另有巨额亏空,这些都是村集体或者说是全体村民的财产,在其被免职后,这些烂摊子被继任的村干部交给了镇里。

图片说明:如今的水母山村村委会门前就是村务公示栏

   牵扯太多无法查处?

  举报人说,此前,曾有人实名公开举报宣某某,相关机关是怎样的调查结论,如何对其进行的处分等,均未公开。如此大规模的资金被用于送人情,背后涉及官员众多,或许有关部门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所以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避重就轻。​

  对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贪污公款20万元就已属于数额巨大,判刑范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挪用公款50万元以上同样属于数额巨大,若不退还,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即便存在退还情节,也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宣某某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有关部门却仅对其施以免职处分,如此处理结果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也难怪有村民怒斥如此惩处如“敬酒三杯”。

  乡村集体财产是村民共同劳动与资源积累的成果,本应用于乡村建设与村民福祉提升。然而,在水母山村事件中,巨额资金却成了某些人的私利或用于行贿送礼。这不仅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更严重破坏了基层政治生态,动摇了乡村振兴的根基。溧阳市有关机关对该事件的处理,不仅没有彰显法律的威严,反而让村民对基层监督的公正性与有效性产生了更深的怀疑。​

  举报人说,宣某某侵吞集体财产70多万元仅仅是众多问题中的一件,另有多项涉嫌问题亦无人调查。村民们期待上级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重启调查程序,彻查水母山村集体收入去向,追回赃款,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村民一个公正的交代,还乡村一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村民的举报是否属实,亟待有关部门作出公开公正答复。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由当事人(单位)核实,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