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猝死工地20多天无说法,中建三局竟对家属恶语拖拽!谁来还我们公道?

2025-09-10 21:51:24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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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田秀林,是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西头村的一名普通农村妇女。今天,我来替我猝死在工地上的丈夫龙华民讨一个公道。

      他在中建三局的工地上没了性命,可20多天过去,我们家属不仅没等到一句道歉、一分赔偿,反而遭到了中建三局和劳务公司的百般刁难,甚至被拖拽受伤、用恶语羞辱。这朗朗乾坤下,难道民工的命就这么不值钱,民工家属的尊严就可以随意践踏吗?

       我丈夫龙华民今年 51 岁,是家里的顶梁柱。为了给孩子凑学费、给老人看病,他背井离乡,在中建三局西北公司总包、陕西中惠建业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工地上干活,负责 30 号楼、33 号楼卫生间防水保护层和蹲便砌筑回填的活儿。他总说,虽然累点,但能拿到工资就踏实,等再干几年,就回家陪我种地。可我怎么也没想到,8 月 21 日那天早上,竟成了我们夫妻的永别。

      那天凌晨五六点,天刚蒙蒙亮,我丈夫就像往常一样去上工。据工友杨勇说,他刚到 30 号楼工地 4 楼,就不明原因倒了下去;等开封市中心医院的 120 赶到时,他已经没了生命体征。我接到消息时,整个人都瘫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家的天塌了。我连夜带着家人赶到工地,满以为中建三局会给我们一个说法,会妥善处理我丈夫的后事,可现实却给了我们一记狠狠的耳光。

      8月22日早上,我们实在没办法,只能报了警。开封示范区公安分局金耀派出所的民警来了,还主持我们和劳务公司中惠建业的负责人协商赔偿问题。可对方全程态度冷漠,要么说 “这事跟我们没关系”,要么就找各种理由推脱,连我丈夫的死亡原因都不愿正面回应。我们提出要看我丈夫和中惠建业签订的合同,他们拿出来的竟是一份所谓的 “承包合同”。

       我丈夫就是个靠力气吃饭的民工,连字都认不全,怎么可能签什么 “承包合同”?这分明是他们为了逃避责任,弄出来的非法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肢解转包。中建三局作为总包方,把工程分包给中惠建业,中惠建业又用 “承包合同” 糊弄民工,这不是非法用工是什么?我丈夫天天在工地上干活,受他们管理、听他们安排,拿的是辛苦钱,怎么就不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了?他们这么做,不就是为了不缴工伤保险、出了事能撇清关系吗?

        更让我心寒的是中建三局的态度。我丈夫是为他们干活才没的,可半个多月来,他们没有一个负责人主动找我们沟通,反而对我们这些家属百般刁难。有一次,我们在工地门口等着要说法,他们的人过来,二话不说就拽着我的胳膊往灼热的水泥地上拖,我的胳膊被磨得又红又肿,疼得我直掉眼泪。他们还围着我们骂,说我们 “讹钱”“没良心”,用最难听的话羞辱我们。我丈夫尸骨未寒,他们怎么能说出这么禽兽不如的话?我们只是想为死去的亲人讨个公道,怎么就成了 “讹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我丈夫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完全符合工亡认定条件。可中建三局和中惠建业不仅不主动申请工亡认定,连最基本的赔偿都不愿谈。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们根本没给我丈夫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明明规定,用人单位没缴工伤保险的,要按照标准向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可他们却视法律为无物,把我们家属的诉求当耳边风。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没给其他工人买社保和工伤保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查一查,别让更多民工流汗又流泪!

        这半个多月,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白天,我要顶着烈日去工地讨要说法,面对的是冷漠和刁难;晚上,我躺在冰冷的临时住处,一闭眼就想起我丈夫生前的样子,眼泪止不住地流。我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后台,可我知道,我们的国家是法治社会,不会任由大企业 “店大欺人”。中建三局,你们也是靠工人一砖一瓦建起来的,怎么就不能把民工当人看?怎么就不能拿出一点诚意,解决我们的问题?

        今天,我把我的遭遇说出来,不是想博眼球,只是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关注,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我们的困境,帮我们讨回公道。我丈夫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我也不能让他在九泉之下还不安心。中建三局,请你们醒醒吧!别再用暴力和冷漠对待我们家属了,赶紧站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给我死去的丈夫一个交代!

  举报人:田秀林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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