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又有个瞎眼法官判糊涂案。
2020年6月12日陕州区法院受理原告赵增方与三门峡佰超网络工程款纠纷一案,经陕州区法院审查认为,原告赵增方向本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中事实,理由不具体,多处出现错别字,数据关联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䜣讼法》笫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赵增方的起诉。然而,2020年9月10日赵增方再次还是原来的证据以次在陕州区法院立案将三门峡佰超网络工程经济纠纷告上法庭。赵增方举证与之前用一样的证据却是两个结果,只是换了法官结果截然不同。
法官卫鸿儒就是用这个证据判的案子,漏洞百出,不难看出原告赵增方第一次举状驳回后给法官大人做了什么工作呀!!!?首先说下施工队与施工的项目和施工址不对,被告人举证法官根本就不于理采,再看这张原告赵增方举证上面的数字,3000X55二21500元?这个数不知是怎样算出来的?再往下看有个更大的笑话8000X800二6400元?法官卫鸿儒就判了要付给赵增方13万之多呀!!这是个湖涂官吗??不知道法官大人你在那里上的学?那个敖师教的你?你审查没?就出判决书,你丢尽法官的人
这张证据大家看下能算证据吗?8000Ⅹ800应该第于多少?应该是6佰40万法官大人,你是咋算的?是原告左右了你?还是你习惯这样判案?不难看出你与被告的关系,或者说你胆大妄为2020年全国在三门峡政法教育不知你是怎样度过的??
真是无独有偶,陕州区法院曾经有过一个法官判案是自称是没看清楚判错了案,难道这次还是没看清楚吗?我认为是玩弄职权,严重渎职,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实名举报人:王宗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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