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镇政府故意放任违法占地造坟
——甲西镇对举报人进行肆意打击报复
2022年7月12日,笔者应广东省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村民蔡楚填的邀请,就蔡楚填投诉反映自己的承包地内被村干部等人转卖非法造坟问题进行实地调查。
在北池村长沟水库附近,笔者看到了从201几年至今建造的大量坟墓,多数坟墓约有三四十平方米。而且,建造坟墓的绝大多数是其他村的人。
2022年4月8日,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给笔者函调的《答复意见书》称:蔡甲林、蔡周1997年至2019年期间擅自将位于北池村委会“后坑埔”的承包地转让给他人新建及重修扩建坟墓53穴,……涉及土地面积7075平方米(合计10.61亩),我局于2022年4月7日将该案移送陆丰市公安局依法侦查。
2022年3月,陆丰市民政局殡改组组长卢森,在抖音上发现了蔡楚填举报北池村存在违法造坟的问题。
2022年3月15日,卢森立即亲自到甲西镇北池村现场调查,已经查实了北池村山九母地埔等地方存在严重违法造坟问题。
早在2011年4月1日,腾讯新闻就发表了题目是《陆丰一村庄被墓地包围 一块地卖5万建坟》的报道,近年来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
可是,另一方面,甲西镇人民政府却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蔡楚填百般刁难,打击报复。具体如下:
第一,擅自变更举报的造坟位置。
他们故意将蔡楚填举报非法造坟的位置给变更:蔡楚填举报的是自己家的承包地范围内存在大量的坟墓问题,可是,甲西镇政府在回复的时候,对承包地范围内存在的坟墓只字不提,却答复没有在下寮场发现坟墓出卖的迹象。
第二,剥夺了蔡楚填一家享受村民待遇的权力。
根据和北池村村委会的《责任山承包合同》规定,全村村民都可以在承包土地范围内造坟。可是,蔡楚填的母亲去世火化之后,蔡楚填要造坟,甲西镇人民政府却超越职权,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责令蔡楚填停止。
2021年12月9日,甲西镇政府发出通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蔡楚填停止。
第七十五条全文如下: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别说蔡楚填按照村规民约造坟合情合理,甲西镇政府根本就没有权力责令停止,他们责令蔡楚填停止,是一种残忍的打击报复行为,蔡楚填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村的村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大肆造坟,自己却不能为自己去世的母亲建造一片安身之地。
第三,将蔡楚填的举报泄露给被举报人。
2021年4月14日,蔡楚填将举报信当面递交给镇政府领导之后,副镇长钟文军第二天就给蔡楚填打电话,告知蔡楚填,举报的事情由镇政府请蔡文俊(被举报人)和蔡楚填自己解决,蔡楚填有电话录音和短信为证。
第四,让蔡楚填在贫瘠的山地上种植粮食作物。
2021年12月9日,甲西镇一位副镇长在甲西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当着几个村民的面说:你家承包的土地是基本农田,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你只能种植粮食作物。
至于是什么时候责任山变成的基本农田,蔡楚填一家人和全村人都根本不知道,就是变更为基本农田,也应该达到基本农田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可见,甲西镇人民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他们多年来却不制止,已经是在渎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按照甲西镇主管副镇长公开的说法,蔡楚填一家的土地已经全部是基本农田,甲西镇人民政府应该在批准为基本农田之日就应当将***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甲西镇没有这么做,也已经是在渎职,是在严重地渎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我们期盼着甲西镇政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要违反了上述规定。
有关此案的进展情况,我们将随时予以密切关注。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于陆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