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吴堡农商银行行长王某强被实名举报收受好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2022-05-01 11:40:39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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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审理中吴堡法院未等判决书生效违规执行担保人

    行长勾结贷款人违规执行

    2018年12月3日,经李某鹏给贷款人儿子介绍到,王志强行长所在的陕西吴堡农村商业银行宋家川支行贷款三十万元,贷款人为薛某琴,保人康女士和郝某桃,贷款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

     薛某琴快五十岁,离异多年,尚无房产、资产,王行长当时派工作人员去别人家拍照。王行长安排工作人员准备好的合同,康女士在指定的位置签字按指模,违规放出了款。

行长王志强向李某鹏索要贷款钱微信截图

      12月3日放款,12月4日,行长王志强向李某鹏索要钱,并发来了指定 银行账号,(62302710000099871720王红梅)李某鹏说贷款人儿子一下就转过来了,当时同他在一起呢(有微信行长和李某鹏聊天记录为证)疑似贷款人行贿给王行长。

     2019年贷款到期后,银行并没有及时催要,直至2021年8月王志强行长所在的农商银行突然起诉到吴堡法院。

   实际上王志强行长和贷款人早有预谋,联合贷款人儿子和女儿坑害担保人康女士偿还贷款。

   贷款人儿子告知王志强担保人康女士在西安未央法院有笔60万元的款项到账,尚未领取呢,两笔贷款都够偿还,王行长高兴至极,赶忙想法行动(录音为证)。

    10月12日康女士的代理律师在未央法院办理手续领款的日子,王志强表示,贷款人的女儿打电话告诉他说,不好了,当日下午会把钱领走了,赶紧想办法往住弄。(录音为证)

     案子还在审理中,10月12日吴堡法院就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案号(2021)陕0829执402号,扣留我的款项35万元。10月13日,将担保人的253951元划扣走,贷款人儿子当天划走九万元,行长成功的联合贷款人违规执行康女士款项。

 

    银行行长勾结贷款人挪用款项10万元

银行行长向索要10万元贷款

向行长指定账户转款10万元

     2018年8月21日,在王行长所在的陕西吴堡农村商业银行宋家川支行贷款30万,贷款人霍某燕,高某伟,担保人康女士和张某文,贷款期限为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0日,所有手续由李某鹏办理好,康女士配合签字,当时只见过贷款人高某伟,其他担保人和霍某燕都互不认识,也未曾见过面,(录音为证)霍某燕收到银行借款后,又将该资金转给实际借款人李某鹏,8月22日李某鹏按照王行长要求指定的银行账户(62302710000099871720王红梅)转款10万元,剩余的由李某鹏使用,王志强和李某鹏为实际借款人。

李锦鹏举报银行行长王志强索贿10万元

     2021年8月份,王志强所在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四人起诉至吴堡法院,原来王志强又伙同贷款人早有预谋,真实一幕从王行长和实际借款人李某鹏夫妻通话得知,王行长说:先等等,有可能的话,如果弄好了,这次贷款的利息连同违约金都让康女士一个人还了,有可能能冻结住康女士的五六十万,如果够的话就让康女士一个人还了,如果能把车和房子一并冻住的话,全部都由康女士一个人就偿还了。

李某鹏给行长王志强转账记录

      2019年李某鹏做生意周转急用钱,王志强给李某鹏借了五万元,李某鹏周转还的时候,李某鹏当时连送礼的三万元也一起转过去,转到行长王志强指定名为弓某某的账号,行长他说李某鹏当时太紧张了,给李某鹏退了一万,又给李某鹏清了一万元的利息。 

来源腾讯:

原标题:吴堡一银行行长疑勾结贷款人骗取贷款10万元与法院违规执行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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