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领导:
我是太原市亚太公司法人胡亮明,今向上级部门反映,十年前,太原市中院离奇判决的一起职务侵占案,历经太原市迎泽法院、太原市中院三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罪嫌疑人崔建宏被羁押三年半后又改判无罪,将查封扣留的数亿财产全部发还给被告。此案十多年过去了,而特大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一个好端端的曾经连续多年的纳税企业破产倒闭,上千名员工下岗失业,法人因悲伤过度得了脑梗死。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因此家破人亡,十几年来告状无门,请有关部门为民做主,彻查此案,主要事实如下。
一、崔建宏犯罪事实
2003年3月,崔建宏被我公司聘为亚太公司总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我公司同意,将亚太公司名下的临县姚家山煤矿股权私自过户至自己名下,然后转卖获利1.2亿元,加其持有的股权共侵占我公司约5亿元。
二、崔建宏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我于2008年5月,向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后,崔建宏因涉嫌职务侵占公司财产罪被逮捕;2009年1月5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判决崔建宏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崔建宏不服,上诉至太原中院,太原中院做出发回重审的决定。迎泽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2009年10月15日,再一次判决崔建宏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维持原判,崔建宏不服,又一次上诉到中院,太原市中院经审委会研究决定,维持一审判决,可就是迟迟不下判决,几天后太原中院又将此案再一次发回重审。
三、最终受害人被行政拘留,而犯罪分子却被无罪释放
2011年5月,迎泽法院院长赵晋虎上任后,在没有参加庭审,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就让合议庭拿出无罪意见,为给崔建宏找无罪依据,赵晋虎根据崔建宏女儿的提议,去北京将此案委托中国政法大学的刑法专家进行论证,并由迎泽区法院给专家出资10万元劳务费。专家们在对案件充分论证后认为,该案为典型的职务侵占,崔建宏构成犯罪。而赵晋虎并没有将专家意见书让审委会成员看,会上赵晋虎公然说,这个案件上面领导打了招呼要按无罪判决,原告如果敢上告就找个理由捕了他。得知我在北京,政法委柳遂记怕我上访,命令太原市公安城管分局派十几名干警,从北京机场把我抓回太原“问罪”,经过长达一昼夜的轮番审讯,最后以非法上访罪决定对我行政拘留十天,期间原政法委书记柳遂记连续几天派公检法的领导去看守所对我进行威胁和恫吓:让我必须承诺不再告状,才能放我,否则就别想出去。
2011年12月21日,迎泽法院枉法裁判,在案件证据没有发生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公然否定了自己前两次的有罪判决以及中院审委会全票表决通过维持原判的决议。几日后,迎泽法院做出对崔建宏无罪判决。我们立即向迎泽检察院提起抗诉,就在抗诉时限最后一天,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历经四年,三次有罪判决15年,又离奇被判无罪。
四、这起特大司法丑闻背后的蹊跷事
一是,知道这起特大司法丑闻内情的崔建宏大哥离奇死亡。
2009年崔建宏被抓,崔建宏的大哥崔建国为了花钱捞崔建宏竟然离奇自杀。很显然,背后有杀人灭口嫌疑。
二是,崔建宏被无罪释放后迄今不敢提出国家赔偿。
三是,据崔建宏说当时为了判无罪,找到令计划家,并给柳遂记花了2000万才将其无罪释放。
四是,原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政法委书记柳逐记早在几年前就因贪污腐败被抓,以赵晋虎为首的涉案人员并没得到法律制裁。此案迄今一直没人过问,至今不能依法重启。
五是,2011年3月太原市召开两会期间,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向市委上书。请求法院公平公正判决,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六是,2011年8月,太原市中院和迎泽法院对该案做出决定,由迎泽法院出资十几万元,副院长白唯民带队去北京找中国政法大学7名法学泰斗,专门对此案召开论证会,最后专家出据了议见书:该案为典型的职务侵占罪,可回来后院长赵晋虎并没有向审委会出示。
七是,迎泽法院推翻前两次判决有期徒刑15年,最后一次判决无罪释放是院长赵晋虎私下做了每个合议庭人员的工作,并说这么判是上边领导的意思,连起码的审委会都没开就下了判决。
八是,到抗诉之日,迎泽检查院接到上级通知,此案不予抗诉。
这起特大司法丑闻,很明显就是钱权交易司法腐败,是中央当前重点要求查处的政法系统的重点复查案件。中央三令五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而此案过去十多年了,特大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十几年来,我告状无门,现在连基本的正常生活都难维持,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领导为民做主,彻查此案。
举报人:胡亮明 2021年4月4日
附:三次判决书
第一次判决:
第二次判决:
第三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