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长达上千字的血泪申诉书,控告了锡盟多家公安机关严重行政不作为,偏袒保护黑恶势力,联手侵占退伍老兵巨额合法财产。到底是何原因,让几位退伍老兵8年维权路无果?
老白、老孙、老刘、老杨、老王5人是原中国人民解放军51142部队的退伍老兵,2010年,五人响应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从外地来到太仆寺旗宝昌镇,挂靠太仆寺旗宏昌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凤苑项目中的三期房屋。经协商推举老刘为项目牵头人,并签订了《共同开发合作协议书》。
后老王退出合作,由于资金周转紧张,为了工程顺利施工,老刘以个人名义向牧某借款400万元,而后又向王某彪(实际出借人王某明)借款300万元,月息均为5分。原以为是他人好心的鼎力相助,没曾想是噩梦的开始。到期后老刘无力偿还,2013年9月9日,牧某、王某彪等人胁迫老刘并恶意串通,以老刘个人名义签订了一份所谓的《抵债协议书》,将凤苑三期项目的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了牧某、王某彪、王某明等人,用来抵4000万元的债款,协议书上并无项目部公章,且欺瞒了其他三位合伙人。
当事人第一时间向太仆寺旗公安局报案,希望经济侦查大队调查此案,公安局却以此案属于民间经济纠纷不属于经济犯罪为由不予受理,对提出的非法放贷、逼迫他人签署虚假合同一并置之不理。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继而向锡林郭勒盟公安局报案,当即表示重视,并调查了此案,最后以5500万元资产没有评估和被侵占证据不了了之。
当中央第十五督导组到锡盟后,当事人再次反映了事实情况,得到督导组高度重视,点名正镶白旗公安局调查。而调查人员却以无法找到王某明、与此案有重大关联的胖五根儿在拘留无法取证为由,要求老刘在没有办案依据的结案通知书上签字,被老刘拒绝。
为了逼迫老刘签下《抵债协议书》,侵占当事人的资产,牧某等人对老刘当面淘刀,威胁恐吓等暴力行为,此等坐实构成黑恶势力。在凤苑项目开发前期,老杨为了顺利施工,赊欠了700多万的材料费、人工费、施工费等,债权人多次向牧某、王某彪等讨要,均被拒绝支付。《抵债协议书》中并不包含当事人另一项15套楼的资产,竟也被牧某、王某彪强占,顶账给孙某平。当事人将牧某等人抢劫式的侵占及手段,向锡盟公安局报案时,却被回复牧某、王某彪等人不属于黑恶势力!
借款700万,利息3300万元,高达近5倍!即使王某彪提出的虚假4000万元债务成立,当事人凤苑三期项目价值高达5500多万元,多余资产却无退还,甚至态度嚣张,扬言不怕被告!非法高利贷和黑恶势力公然践踏了法律,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制裁,任由退伍老兵在长达8年的维权路上,举步维艰!为国家立下功劳的兵,社会报以冤屈,令人悲戚!
黑恶势力处心积虑的设计陷阱,让几位退伍老兵合法资产被侵占,血本无归,欲哭无泪、孤立无援。希望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查明事实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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