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持续强化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022-04-28 19:43: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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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济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济宁市医保局介绍了2021年度济宁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济宁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保国在发布会上表示,济宁市医保局始终坚持把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保障基金安全作为医保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始终坚持监管全覆盖,打击零容忍,大力推进制度化、信息化、联合化、专业化、常态化监管。

2021年度,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216家,暂停医保协议63家,解除医保协议52家,行政罚款79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起,完成省局移交的9起欺诈骗保线索查办工作,主动曝光典型案例424例,追回基金6126万元。2022年1—3月份,全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851家,暂停医保协议6家,解除医保协议7家,行政罚款5家,主动曝光典型案例10例,追回基金867.17万元。

2021年,济宁市医保局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实施了案件线索“清零行动”、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自查自纠问题处理,配合完成国家级飞行检查、省市交叉检查、线索举报核查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呈现常态化趋势;构建跨部门医保基金联合监督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合作的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格局。

据悉,4月27日,济宁市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同步举行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246名社会各界人士受聘成为济宁市首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此次聘请的246名社会监督员是通过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市县医疗保障部门遴选的办法进行择优选聘,其中既有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融媒体记者,也有行业组织骨干、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和参保群众等,聘期为两年。246名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在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社会监督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医疗保障事业行稳致远、提质增效、蓬勃发展的有效方式。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对维护济宁市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具有重要意义。(编辑华敏通讯员孙莎然)

(责编:X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