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万润林电话:13355092999
身份证编码:372801197906241917
被控告人: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陈卫松
一中队张队长 18506336373
控告请求
1. 请求依法追究办理“张洪涛”案件陈卫松、张队长的徇私枉法罪
2. 请求异地办理张洪涛案件
3、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经营的韩家军子矿业被犯罪嫌疑人张洪涛抢劫霸占,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陈卫松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违规指定价格认定部门依据张洪涛供述的13%品位作出涉案矿石的价格认定,且有证不取,缩小侦查范围,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分子,致使张洪涛及其同伙至今逍遥法外,犯罪证据系《价格认定书》,理由如下:
1、涉案铁矿石不能由办案人员指定13%的品位进行认定
涉案铁矿石的价格认定,关乎涉案犯罪数额的大小,量刑的多少,侦查机关不能指定价格认定部门以13%的品位作出价格认定,这样显失公正,有失公允,没有客观性。
案卷显示,铁矿石为13%的品位依据来源于张洪涛的供述,以其供述为价格认定的依据,是为了降低涉案金额,包庇张洪涛。
价格认定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并经充分的调查论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不能依据侦查办案人员的片面指定进行价格认定。
4、侦查人员没有调取、采信可以证实铁矿石的品位的证据
(1)涉案的9#矿体还在,没有提取样品,用以证实矿石的品位
于洪民 2021.01.21证明买过铁矿石,品位65以上;
刘兆有2020年12月4日证明品位60多;
粱传才2020.9.18证明原矿品位40;
张仲国2020.9.19证明品位50多;
5、与莒县张队长的通话录音显示,是市县两级公安局在保护张洪涛。
综上,被控告人丧失了人民警察底线,失去了保护人民利益的良知,人为的制造错案,放纵犯罪分子,请求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对被控告人的徇私枉法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为了破除保护伞,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请求异地办理张洪涛案件。
此致
控告人:
年 月 日
附:
1、与张队长的通话录音一份
2、经过阅卷后代理人向莒县检察院提出的建议1份、
万润林与一中队张队长(18506336373)的通话录音,系市局指定将品位为50%多的矿石做出13%的品位认定,达到降低涉案矿石价值、保护张洪涛的目的。
结论:日照市公安局,莒县公安局都是张洪涛保护伞。
通话录音整理如下:
张:哎
万:哎,张队
张:昂
万:他那个那个啊,我不是针对他那个,你这个案子啊,当时,你不是说他包庇,他鉴定当中就出了问题,他自己怎鉴定,您指定鉴定这个问题,您自己没找找这个吗?我两千多万的东西,您刑警队指定鉴定鉴定13个品位鉴定
张:谁给指定的?
万:您刑警队,鉴定证书上面写着的
张:写着什么,莒县就一个物价局,这个怎么着
万:物价局是根据我东西来(鉴定),你为什么要指定哪
张:谁给你指定的
万:鉴定书上面写着的,指定13个品位来做鉴定结果
张:你找市局来,啊,市局给找的
万:那市局你说是谁?我明天上省纪委直接去告他
张:我凭什么说是谁?
万:你不说是谁,我肯定告你们两人
张:你告就是,你情告
万:你这样说,我只能告,您鉴定就是包庇啊,
张:嗯,行,行啊,你告你得有证据啊
万:我证据我肯定有,要没有我能随便去告吗
张:你有什么证据?你想告谁就告谁是的?
万:我不是说想告谁
张:你凭什么去告的?你快去告,你快去告,
万:啊
张:我和你说,我早就干够了,你麻溜的去告,快点哈
万:那行行行
莒县检察院:
通过阅卷,本案的定性、涉及的罪名、罪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范围、矿体价值的计算、待查清的事实,提出如下建议:
一、张洪涛从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三方面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组织上比较固定,行为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在莒县范围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业绩如下:
1、寻衅滋事罪
2007年12月8日23时,张洪涛带领其手下庄祥军、张继营、刘延军,在华伦酒店殴打孙处强、王中乐;次日,又带人砸坏王中乐尼桑车损失17000元;穷凶极恶,报复性强
2、非法拘禁罪
2008年,指示其纹龙画虎一高一矮的小弟,严海亮,张传奎,张传波在韩家军子矿非法拘禁杨永宣,出来就揍,扔铺盖
3、故意伤害
冯涛称2008年,张洪涛为了霸占矿山,说混社会的马德杰系其把兄弟,揍过祖法涛;张传波、严海力(管账)也威胁弄死祖法涛;
4、抢劫罪
2009年3月2日,粱传才听到张洪涛在电话里骂祖秉华,祸害,杀全家,相威胁,逼迫祖秉华签订转让协议,抢劫矿山
5、容留卖淫罪
2012因容留卖淫,被莒县法院判决拘役4个月
6、故意伤害罪
2014年7月11日,因李文平说“家里有红白事的时候别忘了说声”,和王晓东一起对李文平进行殴打至轻伤,赔钱10万元。
7、寻衅滋事
其本村张本学证明,张学来上访,对其进行殴打
二、张洪涛构成抢劫罪,共犯张传波等人
张洪涛采用祸害、杀全家等方式威胁祖秉华,对祖秉华造成心里上的打击,使其恐惧,在要钱还是要命的选项上进行选择“要命”;张传波等人进一步恐吓冯涛,并打了祖秉华的侄子祖法涛,非法拘禁了杨怀宣,然后进行人员清场,将祖秉华的人郭亮等铺盖扔出去,让滚回莱芜,将矿山实际控制。
通过以上操作,暴力逼取矿山,以2009年3月2日签订的《协议》为抢劫既遂完成的标志。
张洪涛与祖秉华协议 就是赤裸裸的抢劫协议,吃相太难看
1、矿的所有权是谁?
2、为什么签定协议?背景是什么?出现了什么情况必须签协议?
3、为什么甲方是张洪涛?凭什么是他给祖秉华分祖秉华的矿石?(言外之意,矿已经是他的了,是怎么取得的?)
4、如果说是转让,好端端的,品位高,价格暴涨,祖秉华为什么转?转让的对价是多少?(这时候转,脑子肯定进水了)转让的对价竟然是自己矿上的5000吨矿石?
5、转让应该是给钱的,怎么能给自己的矿石?
6、矿、矿石都是万润林和祖秉华的,张洪涛凭什么给当家作主?
三、张洪涛构成诈骗罪
1、张洪涛在2008年4、5月份,谎称矿是他的,作价120万,让梁传才等人交给他60万元占一半的股份,骗取了梁传才4人60万元。
2、张洪涛、 谢红花、张传波、郭同军共同伪造郑伏生、厉洪刚、田勇的签名。郭同军冒充郑伏生,张传波冒充田勇,伪造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等手续,骗取股权。
四、追究公安办案人员陈卫松徇私枉法罪:
铁矿石的价格认定,侦查机关以张洪涛的供述为准,价格认定书中显示系公安侦查机关指定的13%的品位,是公安要求,物价照做,就履行了一个程序。
1、价格参照物:可以参照日照钢铁的铁粉价格,比较公允;并且,嫌疑人张传波在2014年8月20 的供述中,确定矿石平均价格300元左右,应该采信。
2、矿石品位, 9#矿矿体还在,可以提取样品确定品位,而不是嫌疑人口述13%,并且,省里有勘测报告,可以提取;案卷中(1)于洪民 2021.01.21证明买过铁矿石,品位65以上,(2)刘兆有2020年12月4日证明品位60多,(3)粱传才2020.9.18证明原矿品位40,(4)张仲国2020.9.19证明品位50多;
在价格、品位都有证据的情况下,为什么公安机关指定品位13%?包庇之心明显,可以调取公安机关价格认定委托书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追究其包庇、渎职等责任。
五、查封张洪涛以下公司的财产及账目,并审查其资金来源:
1、2011年增资韩家军子矿450万
莒县兰亭商贸有限公司
日照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莒县春城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鸿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汇川物流
买的宝马和桑塔纳
六、打掉保护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012判刑后,为什么张洪涛供述一直担任小湖子书记至2017年?
七、应追究谢红花的刑事责任
市场局谢红花等人:韩家军子矿的营业执照经营期限是2003年9月19日--2008年8月3日,查遍档案材料,1、没有发现营业执照申请续期的材料;2、2008年、2009年、2010年执照是怎么年检的?3、依据2006年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该执照已经被吊销。4.如果没有被吊销,应该有营业执照的续期材料和处罚决定。5、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及《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3条之规定,谢红花应进行法定的、实质性审查申请股权转让人的身份及提交的材料,为什么连身份证原件都没有审查?6、股权转让涉及股东重大利益,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谢红花必须履行对利害关系人的告知义务,被控告人视而不见相关规定,档案中有电话,为什么没有进行告知厉洪刚、田勇?7、2010年11月,在厉洪刚的厉签成“历”、田勇的身份证是枣庄的户口,签发机关却是邢台市公安局都没有审查出来?作为专业人员,档案在那里,比对一下很难发现吗?
一个被吊销的执照为什么能重生?如果重生,走什么程序?是什么能让谢红花违背法律规定?只有共同利益才敢以身试法。
综上:作为黑恶势力的张洪涛,借助保护伞,寻衅滋事,打朋友,抢矿山,骗钱财,容留卖淫,伤害本家,为害一方,破坏投资环境,欺负外地经营者,先霸占矿山,再洗白,玩“白手套”,政府应重点打击,打伞破网,还人民一个清平世界。
万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