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举报称古交市河口镇山羊沟以修路名义在山头私挖盗采铝矾土个把之久,现场有好几台大型挖掘机大面积私自开挖,几十辆私运车排队等候,场面规模宏大,尘土飞扬生态满目疮痍,大量盗取国家资源。曾多次通过拨打12345反映盗采事宜不仅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反而盗采者更疯狂。
铝土矿资源是我国极为稀缺的资源,被列为国家战略资源,是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山西是铝土矿资源大省,探明的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的40%以上,居全国之首。
私挖滥采一直是矿产资源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早在去年,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专题发布会,通报山西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等工作。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武涌也向社会承诺,将在全省持续推进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做到露头就打、严惩重处。
就是这样的打击力度与震慑力也没有引起古交市各级管理部门与领导重视!!!
试问这帮盗采者有何通天本领和坚挺的幕后保护伞,竟然能在全国上下加大反腐败力度,加大打击私挖滥采执法力度,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的高压态势下,却依然能肆无忌惮地私挖盗采、销售国家战略性控制铝矾土矿。
望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规划重拳出击,红线管控,责任落实,司法联动,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利益链,还古交市河口镇山羊沟的绿水青山!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