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府谷:三峡新能源“以租代征”,村民反映后,调解意见落实难

2024-08-28 08:49:29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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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简单地说,“以租代征”就是通过租地的方式来达到征地的目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目前,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征地和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其中征收涉及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都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正是为了规避审批手续,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使市、县甚至乡镇一级政府在实际上拥有了“征地权”,一些用地单位也希望更加方便地占用土地,使得“以租代征”的现象频发,使得一定程度上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的尚先生求助称,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村长尚福小伙同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侵占他61.703亩土地,拒不履行镇政府信访回复内容,多年来一直玩文字游戏,造成土地维权没有实质进展。

    据尚先生称,2011年7月18日,京府灭火工程治理区征购了兴伙盘村全体村民的土地,约1380亩、337亩,共计1717亩该土地其中包括他拥有的60余亩,征购年限为5年,到期年限为2016年7月18日归还,全体村民领取了各项征购款。

    尚先生讲,租赁协议到期后,京府灭火工程治理单位将兴仪盘村全体村民的土地如数归还并复耕,复耕后理应将该土地归还给各位村民,让人实在想不通的是庙沟门镇石峡梁村委会以及村长尚福小未经他本人的允许或同意, 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于2021年5月1日,私自将他合法拥有的60余亩土地以租代征变卖给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代征期限为30年,尚福小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剥夺了他的知情权。庙沟门镇石峡梁村委会村村长尚福小获取了大量的以租代征项目款,在此事件中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财产的同时,没有做到村政务和财务公开,中饱私囊,严重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尚先生称他所拥有的61. 703亩土地具体为:庙前圪梁4.53亩、阳塔圪梁3.16亩、胡剑地阴狐3.5亩、小圪挞端杨畔2块10.7亩、小花阴城1.26亩、小花阴坡2.95亩、前大阳峁2.8亩、井对正4.9亩,秦头峁19.936亩、秦头峁1.617亩、小花坝2.5亩、小花后坝2.2亩、柳树沟0.5亩。该土地的亩数自己一直在经营,合法拥有权归自己所有,并通过原村书记马金宝的确认和证明。

     尚先生称,他的61.703亩土地其中有2003年府谷县林业局依法确认自己所拥有坐落于赵五家湾乡许家梁行政村小圪达墕T-1(现已复耕基本口粮田1.3亩)、小圪达墕T-5 (现已复耕基本口粮田1.4亩)合计2.7亩; 2004年府谷县林业局依法确认他所拥有坐落于赵五家湾乡许二道沟村兴火盘T1 (现已复耕基本口粮田12亩),共计14.7亩被府谷县林业局确认尚先生所拥有。

     从2021年开始,他就不断地向相关部门反映三峡新能源府谷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强占庙沟门镇兴火盘村耕地修建水泥桩、没有手续、违法侵占的耕地等问题,在2022年9月30日,府谷县自然资源局就关于尚先生反映的问题回复称“经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庙沟门镇政府前往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你村负责人达成口头协议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试桩实验,该公司已将水泥桩全部清除,恢复了土地原貌,并承诺在未达成流转协议之前不再占用你村集体土地”。

     尚先生称,在2022年和2023年,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出具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告知书,都显示“经查,您所申请公开的征地手续等信息不存在”。

     在向自然资源部信访后,2024年7月19日,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三峡新能源府谷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于2023年6月13日完成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该项目共流转承包石峡梁村崔家沟、苗家沟、兴火盘、四道峁、腮五素等村组土地3800多亩,均已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信访内容回复的只是目前该项目取得的手续,对于欠缺的手续只字不提,而这也不是第一次的情况,其中2023年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2023年1月30日出具的“府政资规信报字【2023】3号”答复意见中没有提及,而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从不说明是哪一天签订的,政府信息公开也没有任何信息,所以这个“权贵项目”被一路开绿灯,相关部门也是欺上瞒下,暗中为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保驾护航,而其中的原因,在当地也是早就传的沸沸扬扬,成为了公开的秘密。

      尚先生讲,2024年5月22日,他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府谷县庙沟门镇人民政府于7月19日出具回复意见书显示“2023年5月18日,镇干部又一次到兴火盘自然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过会议协调未能达成共同意见:村里综治项目剩余230亩土地,村民一致同意让尚永厚耕种60亩土地,同时同意给尚永厚一家5人分配光伏占用土地的流转费用,享受和其他人相同的数额分红;但是土地权属归村集体”,对于该处理意见,没能见到实际上给尚先生指定的同意耕种的60亩土地,而所谓的土地流转费用和分红款更是分文未见,都是相关部门回复上级监管部门的说辞,所以当时尚先生没有同意,进而就把他的“不同意的优厚解决方案”当成结论,改结论说明是尚先生在胡搅蛮缠,其实是村长尚福小和镇政府在继续欺骗,骗他签字,然后该信访事件就可以结束。而村长尚福小家的耕地在继续耕种,这就显示出了干部的特殊化和优待政策。

     据尚先生讲述他所反映的情况和近几年的信访,主要想说明以下三个问题,首先,三峡新能源10万千瓦光伏“以租代征”30年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户的合法权益;其次,村长尚福小可以在高产量的土地上种植苞米,而普通村民就不能种植;再说到庙沟门镇政府关于信访问题的答复,庙政发【2024】161号,反映问题回复涉及同意给老尚家5人分配其他人员相同数额的分红,并在剩余的230亩土地中给他分配60亩土地让他耕种,但在落实耕种土地位置时,庙沟门镇苗副乡长让他问尚福小,尚福小说没有他们的地。

就上述情况看来,老尚认为,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村长尚福小欺上瞒下,伙同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侵占他61.703亩土地,相关部门对于该项目的手续不全也是视而不见,暗中保驾护航,严重侵犯他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其实是村长尚福小中饱私囊,请求上级监管部门对该事件彻查,将该给他的土地明确指明实际地块,而不是以书面形式回复继续文字游戏。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上所述内容本人(老尚)保证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