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郭兴飞,男,汉族,1955年1月10日出生,家住涡阳县石弓镇姚湖行政村郭庄自然村93号,中共党员,身份证号:341223195501105919。手机号13170175106
被举报人:孟庆阳、孟士轩(现任姚湖行政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聚众殴打我儿子郭雷雨的案件,我已多次向涡阳县公安局打黑办作出详细的反映,但处理结果让我甚为不满。现在我把我对涡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孟庆阳、孟士轩处理结果反映如下:
一、在2011年春节后以孟庆阳、孟士轩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为垄断客运生意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对我儿子郭雷雨多次进行围攻殴打,并冒充客运执法部门,肩扛摄像机伪装录像取证,恐吓扬言要把我们的面包车扣下,并强行抢夺我儿子郭雷雨收到13人2600元的车费,并以罚款的名义向我索要7000元的罚款。经我们多年多次向县公安部门反映,但最终处理结果令我非常失望。
二、作为受害人我儿子郭雷雨被众人多次围攻殴打,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我老婆许兰芳也因此受到惊吓刺激于该事件发生后不到三个月跳井自杀身亡,为此给我整个家庭造成了不可弥补精神损失。更令人气愤的是该案犯罪团伙成员之一的孟士轩却未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且仍然担任着姚湖行政村的村支部书记。
三、据我最近获悉首犯孟庆阳仅判一年零六个月的刑期,其中还包括另外三起案件:1、聚众殴打罗会建致其眼部受伤属一级伤残。2、为垄断祁济高速供料生意殴打竞争对争徐海峰致其重伤,当时也是分文未赔,直到近期为逃脱罪刑才花钱收买徐海峰获得徐海峰的谅解书,因为徐海峰也曾经与我们一起联名控告过孟庆阳,所以我们对徐海峰的案情多少还是了解的。3、关于陈喜来是怎么被打的我却实不祥。通过以上连同我的四起案件仅判孟庆阳一年零六个月实在难平民愤!由此断定肯定有保护伞。
四、关于我儿子郭雷雨被以孟氏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殴打的案件性质来看,我认为应按涉黑涉恶的黑恶势力来定罪,此案件并非是一般的寻衅滋事罪:1、当我儿子郭雷雨从耿瓦自然村拉着13个乘客走到耿楼行政村时被孟庆阳弟兄俩指使多人拦下进行殴打,从我儿子郭雷雨身上强行要走他拉的13个人的车费2600元,并喝令郭雷雨把这13个人拉回原处耿瓦房自然村。2、到了耿瓦房自然村继续对郭雷雨进行殴打,并叫来了石弓镇上婚庆摄影师李清河冒充县运管执法部门人员给摄影取证,以达到恐吓作用,同时又让我儿子郭雷雨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来交罚款。3、我和我老婆许兰芳到了耿瓦房自然村后,没等我把摩托车停稳,其中一名不知姓名的犯罪分子一脚把我和我老婆连同摩托车踢倒在地,气油撒了一地,他不让我把摩托车扶起。当时我看到现场有十来个人参与,但我仅认识孟庆阳、孟士轩、张道亮和李清河四人,其余人都是孟氏兄弟纠集的闲杂人员,由于天黑我认不清楚。4、通过孟庆阳的第二次施暴并叫来摄影师李清河拍照录像来看,显然是有组织有预谋花钱雇凶的黑社会性质。此案被定为一般的寻衅滋事仅判孟庆阳一年半显然与事实不符。
五、此案参加人数众多,仅对孟庆阳、张道亮等三人进行刑事拘留,显然有失司法之公正,尤其是以孟庆阳兄弟俩为首的孟士轩不光未受到任何惩罚,而且仍然担任着我们姚湖行政村的支部书记。国法何在?天理难容!为此我请求涡阳县扫黑办重新严查孟士轩及其其它漏网犯罪分子。请求县纪检委免除孟士轩的姚湖行政村的村支部书记一职,请求县检察院、县法院对孟庆阳诸多案件重新审查判决,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为此,我要求以孟氏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给我及整个家庭造成的身心伤害及精神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孟士轩的刑事责任。
六、此请求如在一个星期不给书面回复,我将控告到亳州市、省政法部门、乃致北京最高检,直到犯罪分子受到应有严惩为止。
举报人:郭兴飞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