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泰斗江平败在下三滥法官手里,法治的哀伤!
导读:2016年1月31日是俞梅荪被捕22周年日,1月30日是刑满释放19周年日,重读网上旧文。
附:俞梅荪在狱中誓死护法
王晋
1994年起,国务院从事立法工作的秘书俞梅荪深陷冤狱,在北京市第二监狱第5大队第15中队服刑,担任班长,带领全班服刑人员月月超额完成劳改生产任务,他兼任第5大队所属3个中队的文化教员,在全监狱18个中队的两次统一考试,他的学生都囊括大队、中队、个人,三项第一名。半夜里,牢头狱霸打架斗殴,他冒着危险冲进去,奋力制止了突发的群殴恶性事件。1995年度,他荣获全监狱劳改积极分子,其事迹被专题报道。
1996年初的一天,中队长石长青警官对俞梅荪说:“你可以出狱了,依法对劳改积极分子必须减刑8个月至1年,你刚好还剩下11个半月,赶快交一份认罪书,我们马上到法院办理减刑释放手续。”
对于写《认罪书》,俞梅荪疑惑的问:《刑法》第78条明明规定:“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72条:“根据悔罪表现,可以缓刑。”依法我只需“悔改”而不是“悔罪”。对判缓刑的人,需要悔罪。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我可以悔改,但我根本没有犯罪。况且,江平律师(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为我作无罪辩护,你要我悔什么罪呢?!我明明无罪,法院却判我有罪,这是违法的;现在你们又要我无罪认罪,同样也是违法的;我无罪而违心认罪,更是违法的啊!
石中队长一下子给问住了。
接连数天,几位上级警官分别来训话开导。其中,大队长郭政警官说:“《刑法》关于减刑只需‘悔改’而不需‘悔罪’的规定,尽管已经发布10多年了,但我还从来没有遇到不认罪就能减刑的。现在社会上大家都在违法,你无罪而认罪又算得了什么呢?”
俞梅荪说:“人家不懂法律,被你们懵了而违心认罪,或者是被你们威逼利诱而委曲求全,情有可原。但我是搞立法的,一字之差,只能死在这里了。”
俞梅荪服刑以来,不断有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的同事、老同学为使他提前出狱而疏通关系,分别到狱中动员其赶紧认罪而回家,照顾病重的母亲和住在医院的弟弟。俞梅荪对国务院秘书同事张师兄说:“江平先生为我作无罪辩护,却被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而受辱,我怎能认罪而再使江平先生受辱呢?”
张秘书说:“那我请江平先生来要你认罪?你认吗?”俞梅荪沉思了一下说:“即使江平先生来,我也不会认罪的。”
76岁的俞母郑珍的心脏病重,卧床不起,听说儿子不肯认罪而早日出狱,很气恼,请人搀扶着来到郊外监狱,要看个究竟。
俞母一来,就被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等10来位警官围住,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你儿子表现很好,马上可以减刑回家,但他就是不认罪。”“你叫他认罪吧!让他马上回家照顾你!”
俞梅荪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一群狱警怒吼道:“我根本就没有罪!为了我妈,我可以认罪。”他转而对母亲说:“妈,只要你发话,我马上认罪,我是为了妈而认罪的!
母亲见儿子大义凛然,一身正气,反而无话可说了。她回家之后,精神大振,一再表示“一定要等儿子回来!”她的身体也奇迹般地好转了。
俞梅荪因拒不认罪,其班长和教员被撤,受到狱警各种莫名其妙的非难和处罚,还威胁说,刑满也不释放了。(原载北京《后改革网》2008年6月)
1993年秋,俞母、俞梅荪和弟弟合影。1994年春节前,俞突然被捕被抄家,俞母吓得心脏病发作,俞弟受惊吓而旧病复发,送回上海老家的精神病医院而滞留三年,俞刑满出狱接俞弟出院。之后,孤寡残疾的俞弟的住房被人构陷而强占。俞弟无家可归,常年滞留上海精神病医院,依法维权诉讼而反被非法迫害,直至今日。
附:江平曾为俞梅荪无罪辩护而败诉受辱
王俊秀
(中国政法大学八九届学生)
1994年1至11月,俞梅荪被关押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南郊大红门南街47号),法院在此开庭审理,没有亲属和任何人旁听,江平前来为俞作无罪辩护而败诉受辱。
江平先生不但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八九落难学生施以援手,还直接参与对一些忠良之士的法律救援。国务院秘书俞梅荪被陷冤狱,当年交通不便,江平先生拐着腿,顶着酷暑奔走,从北城外穿越市区,来到南郊看守所,还出了一点车祸。他以律师身份,在一审和二审,为俞梅荪作无罪辩护。法庭根本不采纳江平先生的辩护词,还弄虚作假,百般刁难。看着法学界一代宗师,连连被下三滥法官所打败而受辱,俞梅荪痛哭不止。
俞梅荪入狱后,不少同事和好友找了关系为他争取早日出狱的机会,但必须先要签字认罪。俞梅荪坚决不从,决意把牢底坐穿。俞梅荪说:“我不能认罪,江先生都说我无罪!我怎能再让先生受辱呢!”
10年后,2004年6月,一无所有的俞梅荪在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会议上,再见江平。他心存感激又无以回报,只能当众对江先生深深地鞠了一躬!
2010年1月23日,在江平八十华诞会主席台,江平握着俞梅荪的手问:“你现在怎么样?”俞答:“又陷新的劫难,什么法呀,都是没用的。”
江平听了俞梅荪的回答,黯然无语,一脸凝重。之后作《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时期》讲演,与会者200多人。会上分发《永远的校长:江平八十华诞庆贺文集》,其中《俞梅荪:因法结缘,为法患难,江平与我交往26年及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文,受到与会者好评。
●摘自《王俊秀:江平先生与八九一代》2014-12-29
原载江平教授的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223c60d0102vdbv.html
★案情简介:
俞梅荪,1953年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4至1994年从事立法工作,曾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组长、顾明同志的秘书(顾明,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俞曾应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启承、该报驻京办主任首席记者王捷南的请求,因公指导其搞好政策和法治宣传。该报取得成效而受到中共“十四大”新闻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但因有关文件被其盗印,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告发而使俞被捕,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栽赃陷害,俞被以“泄密罪”判刑三年。
俞刑满释放方知,该报团伙作案的两位主要作案人:张启承早已荣获国务院表彰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政府津贴,当选上海市新闻学会会长;王捷南早已升任报社国内记者部主任。他们向俞道歉,但对案情真相守口如瓶,要俞保持低调而不必申诉,由该报历任党委书记和总编辑不断告知,已提请司法机关复查,正在翻案之中,但年复一年,无下文。
至今,俞无业、无低保、无医保,此案黑幕重重,真相不明,求告无门。
祸及上海老家孤寡残疾弟弟俞颂荪的住房(江苏路480弄76号)被长宁区政协原委员私企老板惠进德构陷而强占,无家可归,常年滞留上海精神病医院,依法维权诉讼反被非法迫害,直至今日。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党的新闻舆论媒体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做到爱党、护党、为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党的喉舌《文汇报》实为旧上海滩的拆白党,违反党纪国法的杀手,“十八大”后,更是有恃无恐。
图:2006年11月,俞梅荪(中国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和中国政法大学师生送法下乡,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就有关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劳动保护等,向农民义务咨询。(记者徐烨摄,原载人民日报2006年12月6日第14版)
2007年秋,俞梅荪13年后,回到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看看,遇当年狱警,故地重游,感慨万千。
江辉诗
又逢每年元月末,百感交集忆人祸。
身为立法工作者,构陷囹圄受折磨!
冬寒被薄难入梦,酷暑炎炎且熬过。
三餐霉变强忍饿,恶吏狠毒震阎罗!
坚持信念何认罪?无辜蒙冤古来多。
宁折不弯当自重,云散拨雾看山河!
——作于2016年1月30日俞梅荪刑满释放19周年日
读者来信和留言
2016年1月推出此文以来,读者来信和留言一百余件,摘要20件如下:
●叶光庭(94岁,浙江大学教授):我只知道俞梅荪你被上海《文汇报》陷害,判刑入狱,却不知道你大义凛然,抗拒小人卑鄙地诱逼你认罪的事。你既保持了坚贞的气节,又捍卫了江平先生为你辩护的正义性,难能可贵!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好像都比较软弱,为了个人利益,不惜向权势妥协,甚至卖友求荣,不像古代的“士”那样重义,重节操,但在你身上却让人们看到“士”的精神并没有死。这种精神是可敬的,同时我觉得,我们的民族是有希望的!
●毕克:俞梅荪在狱中也为立法身体力行。
○俞梅荪:立法工作者不能违法,这是职业操守和常识,我的价值仅此而已。问题是,谁都说我神经病,傻死了。我只能自娱自乐,实为自省自悲,一把辛酸泪。
○毕克:该做的你都做了,可谓无憾无悔!
○俞:谢谢您和叶光庭先生的首肯,使我不胜荣幸之至!
●古远:俞梅荪大义凛然,好似京剧《红灯记》的李玉和,但面对的却不是日本鬼子鸠山。
○俞:李玉和是我从小喜爱的大英雄。出狱那天,我昂首唱着李玉和的台词:“狱警传,似虎狼嚎,我迈步出监!铁锁链,锁住我双脚和双手,锁不住我雄心壮志冲云天!”学者贾植芳(1915-2008)曾四次坐牢:因参加学运而在国民党监狱,因抗日而在日本鬼子监狱;1949年后被冤为反革命罪而两次坐牢共20年。他感慨,前两次坐牢仅两个月且宽松。
●张允若(85岁,浙江大学教授):多年来一直慨叹你的遭遇,佩服你的骨气,敬录我的老师——当代新闻改革的先驱王中先生在逆境中的一首诗,让我们坚信:一切不得人心的破棋,总有收场的一天!诗曰:
革海浮沉半世纪,窥龙看蟹破玄机;
荣辱毁誉由人道,悉心且看这局棋!
●高越农(80岁,清华大学校友):无罪者坚持无罪,坚持不认罪,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悔罪。这样做看似平常,看似理所当然。但是,设身处地想,那是十分艰难,十分需要人格的力量。
●王永成(77岁,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欧洲科学艺术和人文研究院院士):你坚持自己无罪,且不顾一切。其实,罪与非罪,各有认识,特别是在暴权横行的社会,民与官的认识往往非常对立。除非你有力量板倒他们,否则你怎能让他们同意你的认识?你究竟有没有罪?我想,你至少对你的母亲和弟弟等亲友是有罪的!但你敢坚持真相,坚持真理,又是值得赞扬和同情的。
●孙德:你身处高位,还遭此不公,何况普通百姓!你身边的众多大佬相助,尚且如此,普通民众可想而知!
○俞:在狱中看到普通百姓的冤案很普遍,申冤难,更使我痛心疾首!
●周明:从俞的故事,可见党的喉舌《文汇报》实为旧上海滩的拆白党杀手和绞肉机,文人无行,恩将仇报,厚黑之黑,足见当今之个人命运的不确定性,沒有谁是安全的,危险也许就在一夜之间发生了,善良的人们啊,要警惕!
●陶渭熊:为你坚持良心正义不畏权势的行为赞赏,同时也为执法枉法,无罪判有罪,有罪者逍遥升迁的“法治”现实义愤填膺!只要司法不能独立,现实不改变,我国的司法就是冤假错案的生产基地。
●隋善缘:对不讲道理,不依法的人,还要坚持讲道理讲法,中华民族才有可能走进和谐社会。
●白雪:此案是权力的任性与惯性使然,一个冤错案背后的罪恶者众多,拒绝被追责,故而拒绝纠错,却以受难者的血泪为代价。
●金荷:为坚持自己良心正义的人,点赞。为那些坚持真理,在黑暗中对抗黑暗的人,点赞。他们没说自己是民族的脊梁,但是,五千年中华,正因为有这些不识时务的坚守者,生生不息。
●余海洋:如果多一些正直不阿,多一些坚持良知,在黑暗中追求光明,默默抗争的人,中国才有希望!但如今,恰恰是好人受罪,恶人逞凶,庸人愈发自私,这个关键问题不解决,个人的牺牲和抗争终是有限,不过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在逐渐清醒。
●陈宏: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不妥协,有良知,有底线,有态度,将始终是我们的宗旨,也将带领我们走向最好的明天。
●张国: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啥路都没有。在现存体制下的任何改革都是挖肉补疮。
●德厚:我关注俞先生的遭遇,您这么高的位置,尚且如此,我等平民百姓,境况可想而知。这真的不是你一个人的公正,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不是个例。我转发此文,不是为了你一个人喊冤,而是希望我们大家的努力,一同推开眼前的这块墓碑。
●薄山:送上,清代顾贞观词(致冤狱而发配塞外的学士朋友):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雪,周旋久。
○白话译文:骞弟,最近好吗?即便你回来,也诉说不尽千难万难。一个人在塞外孤独远行,谁能为你宽心为你添衣。你家徒四壁,幼子嗷嗷待哺,心念千里之外的白发高堂。我记不清上一次咱们在何时喝酒,只知魔鬼缠人已司空见。翻云覆雨的官场,我们斗不过,如冰雪严寒,与他们周旋,还要很久。
●孙正荃(80岁,北京大学校友):此文虽为旧文,精神却新,读来难平静。即涂几行,聊表寸心。第二首是友人读此文而作。
一
铮铮铁骨好男儿,无涯夜空一星辰。
但得颂圣成笑谈,宪政天下定念君。
二
近世自来少男儿,夜空如晦稀星辰。
粪土鬼神终有日,青史勒石记梅荪!
●江辉再诗:
血泪篇章反复读,不堪回首坎坷途。
炼狱难阻探索路,坚持求实须疾呼!
●孙霞:向所有默默无闻地为不公而作出反应的人,勇敢批评政府的人致敬!比起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简直是英雄。沉默的人,你应该明白,是那些不沉默的人让你的生活没有更糟糕,是他们扼制了坏政府更坏的可能,永远感谢他们!
●祖源:国家的法度太让人心寒了!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乃官逼民反也!司法黑暗,乃亡国亡党之前兆啊!
(2016年4月1日整理)
参考资料
●俞梅荪:因法结缘,为法患难——江平与我交往26年及为我无罪辩护而败诉
原载《前哨》杂志2010年2月号
《和讯网》黑星人博客,2010-03-13
http://blackstar365.blog.hexun.com/46727527_d.html
●专访俞梅荪:特色法治,国务院秘书成访民!谁之过?
原载《中华时报》2015-12-30